本报讯 6月27日,市民张小姐向本报反映,她前几日宴请朋友吃饭时遇到了一件窝心事:团购一家火锅店代金券时,这家店标注的信息是可以使用包间,条件为提前预定。可是等到去的时候被告知包间设有最低消费,由于已经和朋友约好,只能硬继续在该家店消费,这让她很窝火。
张小姐向记者讲述了事情的经过,前几日她要宴请朋友,由于该朋友比较喜欢吃火锅,她便在网上团购了一家火锅店价值300元的代金券,当时该家店团购信息中标注的信息是可以使用包厢,只要提前预定即可。“当天我并没有打电话预定,心想着要是去的时候有包厢最好,没有包厢就坐大厅,可是去了被告知有包厢,不过包厢最低消费是400元。”张小姐说,当时朋友都在场,碍于情面便定了包厢。张小姐认为,设最低消费本身就不合理,在团购网上没有注明情况更是不该。
记者了解到,此前最高人民法院明确了餐饮业广受争议的两个行为是“霸王条款”,即“禁止自带酒水”和“包间设置最低消费”。可是记者走访发现,包厢设置最低消费的行为普遍存在。记者在一团购网上看到一家西餐店明确注明了最低消费标准:白天小包厢最低消费满100元,晚上小包厢消费最低满158元即可,累积使用拉手券满足最低消费也可以使用包厢。
对此,芜湖市消协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如果饭店在客人消费前明确告知最低消费规定,客人在知情的前提下决定继续消费,就是你情我愿的事情,消协部门不好干涉。“但如果饭店没有提前告知消费者,那么消费者可以根据相关的规定,拒绝按照最低消费金额埋单,遇到纠纷的可以向消协部门投诉。”这位工作人员说。
记者 俞红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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