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随后咨询了弋江区文体局,一位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于去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游泳池项目属于其中之一,经营单位需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许可手续。游泳馆如果要营业,要先到其所在辖区的行政部门进行申报,取得行政审批之后才能获得经营许可证。而目前行政审批都还在进行中,芜湖市尚未有任何一家游泳馆获得行政审批,所以按道理来说,目前芜湖的游泳场所暂时都没有营业的资格,不过考虑到一些情况,要求芜湖市游泳池经营单位今年取得行政审批,否则将停业整顿。
这位工作人员还表示,游泳场所的设施条件必须符合《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可以说这也是其获得行政审批的基础条件,不符合条件的,行政部门将不予发放经营许可证。“目前芜湖市的各级行政部门正在对游泳场所的行政审批合格证和经营许可证进行发放,发放结束后,市民将能根据结果选择游泳场所,到时候如果市民发现有违规行为,可以向文体部门投诉。”
记者 俞红林
实习生 曹雪娇 高莹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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