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案显示农民工被欠薪仍需关注
在栏目录制现场播放的短片中,盛先生在层层转包后,获得了望江苑小区建设的部分抹墙工程,工程结束后,工程款与农民工工资得不到支付,经镜湖区人社局、重点局等单位协调、担保,盛先生拿到了80%被拖欠的款项,还有约2万余元农民工工资被拖欠。
节目现场,市人社局负责人对该案例进行了解释,他们认为,盛先生所说的欠薪不是单纯的农民工工资被拖欠,其中还夹杂着工程款等,他们在进一步了解梳理后会积极予以解决。
“一罪、两金、三制、一卡通”的保障机制正完善
市人社局表示,针对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芜湖市已逐步完善了“一罪、两金、三制、一卡通”的保障机制。
自2011年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实施到2014年10月底,芜湖市共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108件,多数案件在提起公诉前,主动支付拖欠劳动者工资,给予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2011年12月26日,芜湖市出台了《芜湖市市区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实现了芜湖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的全覆盖。《办法》规定,在本市从事建筑工程、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土木工程、装修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以及道路施工等建筑业企业,应当在建设项目开工前向指定的专户存入保障金。
今年7月,芜湖市又修订了《芜湖市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市、县(区)政府安排应急周转金的数额(其中市级为1000万元,县区不少于200万元),规定了应急周转金的垫付范围和标准等,使因欠薪而导致生活困难的农民工的基本生活有了新的保障。
此外,市住房城乡建委、市人社局联合印发了《芜湖市建筑工人(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在全市建设领域推行农民工实名“双卡”(平安卡、工资卡)和农民工工资支付专户制度。依托“芜湖市建设工程全过程监督管理互动信息系统”推行农民工 “双卡”制度,按照“谁用人、谁负责;施工总承包单位负总责”和“抓两头、联中间、到人头”的原则,做实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
在当日栏目录制中,社工基本福利、职称申报、镜湖新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资源有效利用等也得到关注,市人社局表示会尽快了解、尽力处理。
记者 吴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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