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新闻 无为新闻 芜湖县新闻 繁昌新闻 南陵新闻
地方网 > 安徽 > 芜湖市 > 芜湖新闻 > 正文

吃夜宵与邻桌起纠纷 两人担心爱车折回探望遭殴打

来源:大江晚报 2015-02-11 16:51   https://www.yybnet.net/

本报讯 吃夜宵时与邻桌人员起争执,两男子跑开后因担心所驾驶的车辆被砸,遂折了回来。孰料,两人刚露面就被对方发现了,然后就被群殴了。近日,这起案件在镜湖区人民法院审结,施暴人员均被判刑。

2014年5月28日凌晨1时许,后某某、周某等人在银湖路一家龙虾馆门口吃宵夜。其间,后某某将啤酒瓶扔到了邻桌客人的脚边,邻桌客人高某、刘某甲、刘某乙由此和后某某等人发生争执。

因为争执双方并非完全陌生,高某打电话给后某某的朋友孟某,想让后者出面调停。对此,后某某并不知道。

看到高某在打电话后,后某某认为对方想邀集人员打架,于是抓起桌子上的啤酒瓶扔向高某所在的桌子。随后,后某某、周某等人欲冲过去打架,对方人员见状四处逃散。

由于未打到对方,后某某、周某不解气,回到现场后,二人用啤酒瓶砸高某停放于路边的轿车、且殃及另一辆轿车。事后,两车共计花费维修费6234元。

被打散的被害人刘某甲、刘某乙躲到附近一公司楼上,因担心驾驶的车辆被砸,两人在折回探望车辆时被发现,后某某、周某、王某、方某等人上前对二人实施了殴打,致两被害人受伤,其中刘某甲伤势较重,因为他被周某用啤酒瓶击打到了头部。后经芜湖市公安局物证鉴定中心鉴定,被害人刘某甲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后某某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此后,被告人周某等三人先后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所犯罪行。

案发后,后某某、周某赔偿被害人刘某甲各项经济损失35万元,对高某等人的损失也进行了相应赔偿,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法院认为,被告人后某某、周某等四人随意殴打他人,致人轻伤,情节恶劣,被告人后某某、周某任意损毁他人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且系共同犯罪。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判处后某某等四人二年至十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均被宣告缓刑。

记者 饶剑

新闻推荐

农展会是老百姓的“年货盛宴”

“左手一只鸡,右手一只鸭,身上还背着一个胖娃娃。”上世纪80年代的那首《回娘家》歌曲中所描绘的情景,在本次芜湖农展会上,笔者再次看到了。那天,在农展会现场,笔者远远地就看...

芜湖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芜湖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新闻:
猜你喜欢:
评论:(吃夜宵与邻桌起纠纷 两人担心爱车折回探望遭殴打)
频道推荐
  • 六安市金安区市场监管局依法清理“僵尸企业”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 合肥虾市转冷“量价齐跌” 今年市场上以本地小龙虾为主,与往年相比售价下降20%左右
  • “00后”,书写不一样的青春
  • 乘地铁 学国家安全知识
  • 消费市场发展稳中向好
  • 热点阅读
    文牧野: 我一直追寻着真实与真诚... 王阳:《人世间》让人思考什么是活着... 国潮那么潮
    图文看点
    乡里乡亲
    张庭夫妇公司被认定传销 举报者:担心... 电影《花渡好时光》定档 回乡青年演... 从《少年》《下山》《踏山河》到《孤...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