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3月15日开始执行的“新消法”规定,网购商品7天内可无理由退货。然而,很多江城市民在维权过程中,却遭遇到商家以包裹“已拆封”为由拒绝退货。近日,国家工商总局公布《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从今年3月15日开始实施,其中明确规定,“已拆封”不得作为拒绝退货的理由,故意拒绝或拖延退货的商家最高将受到50万元的处罚。
已拆封成商家“托词”
去年,安徽快递量增速全国第一,网购已经成为许多江城市民购物的重要渠道。为了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利,去年国家工商总局就通过“新消法”,规定网购商品7天内可无理由退货,赋予消费者“后悔权”。但是,一些江城市民在维权中,却遇到商家的百般刁难。
前不久,家住市区平湖秋月小区的范女士,在某电商网站购买了一套床上用品四件套,但是拿到商品后,她开始后悔,因为这款四件套的颜色,和网上的有很大区别。于是,范女士想到了“7天无理由退货”的规定,便和商家商讨退货。然而,让她没有想到的是,电商客服人员表示,东西可以退货,但必须扣除一部分费用。“客服说四件套的包装比较麻烦,鉴于我已经拆开包装,所以他们要收30元的包装费。”对此,范女士表示难以理解,她只拆开了商品的外包装,并未损坏商品。“要看看东西怎么样,必须要打开包装,如果这都要扣费,太不合理了。‘消法\’也规定,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7日内退货,无需说明理由。”最终,范女士为了不损失这笔包装费,只能妥协不退换。在采访中,很多网购市民均表示,自己在退货过程中,或多或少遭到商家的刁难。
“一刀切”模式惹争议
据了解,《办法》中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7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以下商品除外:消费者订做的;鲜活易腐的;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期刊)。这意味着,“不影响第二次销售”为前提的卖家退货条款可能终结。对此,无论是卖家还是消费者,都表示不能“一刀切”。
“我认为必须要明确‘已拆封\’到什么程度,对商品种类也要具体细化,不然卖家没法做生意了。”在淘宝网经营一家母婴店的芜湖卖家举例说,一袋内部完好、外层塑料袋已经拆封的纸尿裤,还敢给孩子用吗?已经拆封的奶瓶、安抚奶嘴,其他买家也不敢买啊。“一些产品拆封后,买家用过了,再退回来,我们也没证据。”该卖家认为,不同商品需要不同对待。
“我们店铺是支持7天无理由退货的,其实顾客拆开快递后,基本能看到商品了。”在淘宝经营一家内衣店的周女士说,“但是如果买家将包装盒撕坏,或者试穿了不喜欢就退货,小本生意可折腾不起啊”。在她看来,内衣、袜子等都是与人体深度接触的商品,如果试穿不合适再退货,根本不会再有顾客买。“这些商品即使在实体店,也不给试用的,拆开的牙刷你想想也不会有人买吧?”对于新规,周女士很郁闷。
在采访中,记者发现,除了卖家,一些消费者对于新规也很担忧。“这个政策一出,是不是意味着我们有可能要买到二手产品?”作为资深网购达人,李丽婷也很纠结。“你说,以后我会不会买到别人吃过的零食、我家娃会不会喝别人用过的水杯?”在她看来,“已拆封”不应“一刀切”,对母婴类、食品等涉及消费者健康的产品,不应相同对待。
多家电商平台更改规定
虽然对于新规仍有争议,但记者发现,随着《办法》的实施,很多电商开始修订自己的退货规定。昨日记者对比了几家知名电商网站的规定发现,虽然他们对于“7天无理由退货”的标准并不一致,但均强调商品完好,不影响二次销售的前提。
亚马逊官网在退换货政策说明中承诺,保持出售时原状且配件齐全的商品可自商品送达之日起7日或30日内(视不同商品品类而定)享受无理由全款退货。苏宁易购无理由退换货也指出,是在商品完好的情况下,可物流退换货,但同时也指出部分商品及类目除外。
淘宝规定无理由退货需“商品完好”,商品保持约定中要求的商品状态。外包装完整,且不影响二次销售。虽然淘宝并没有设置“已拆封”不得退货的售后条款,但比较强调不影响二次销售的前提。比如服装类拆封后包装缺失、鞋类已穿及包装缺失、化妆品封口拆封等情况,都是影响二次销售的。
记者 汤荣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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