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芜湖市很多住宅小区里添置了健身设施,为居民提供了便利的健身条件,受到居民欢迎,但让人遗憾的是,不少健身设施并没有被善待,很受伤。
日前,一些市民反映,身边的健身设施经常遭遇“暴力”或“侵占”,而被破坏的健身设施却无法得到立即修复或更换,影响了居民使用。此外,一些还可能存在“超期服役”或“无限期服役”的安全隐患。4月22日,记者对此进行了走访。
小区健身设施屡遭“暴力”
4月22日,记者来到百蕊山庄小区,在该小区的健身路径安放了数个健身设施,包括太极揉推器、踏步器等。几位居民正在这里锻炼,一位老大爷在使用上肢牵引器,他说,每天送孙子到这个小区内的幼儿园后,他都会在这里运动一会,“非常舒服,对我的肩周炎、颈椎毛病都有好处”。
看着一处能协助腰部运动的健身设施遭到破坏,他很惋惜:“身边有一些这样的健身设施真应该珍惜,我们小区就没有,我挺羡慕这个小区居民,就在家门口能有这些器材锻炼”。
正在带着小孙儿的一位大妈也认同老大爷的话,只要天气好她都会带着孙儿一起在这里锻炼,效果非常不错,但是也有些居民对健身设施不够爱惜。
在融汇锦江、棠梅苑以及绿地、九龙新村等多个小区,记者都发现,这里的健身设施都存在人为损坏,或被用作晾晒被子等用途。除了人为损坏外,一些设施已超过使用年限,锈蚀严重,存在安全隐患,在融汇锦江、棠梅苑小区一些健身设施上的警示说明牌中,安装日期与使用年限均为空白。在九龙新村,一处健身设施上的铭牌上没有安装日期,使用年限为4年,设施上锈迹斑斑,在旁边的一处印有“芜湖市体育局监制”牌上,落款时间为“2009年12月”,这意味着这些健身设施已使用了6年多,超期了2年多。
此外,在一些小区,记者也注意到,一些成年人在使用健身设施时,的确非常粗暴,“拳打脚踢”者有,“用力摇晃”者有,还有一些家长虽然在小孩身边,但小孩在使用健身设施存在危险行为时,他们并没有注意到。
损坏健身设施有法可依
对于这些与小区健身设施相关的乱象,记者与市体育局、镜湖区文广新局取得了联系。市体育局有关工作人员在电话中表示,目前,全市有多少小区安装了健身设施,相关数据正在统计中,不过他告诉记者,体育局正在计划撤换一些过期的健身设施,并根据申报,在一些没有体育设施的小区进行添置。
对于小区内的健身设施,该由谁监管?市体育局有关工作人员表示,暂时没有具体措施,还是要靠居民自觉。
镜湖区文广新局提供一些数据,至2014年,镜湖区已在100余个小区安装了健身设施。在2014年中,有18个小区53件健身设施损坏严重,需要更换,而小修小补更多。目前,健身设施监管主要由社区担任。
百蕊山庄所在小区社工说,记者所看到的损坏的健身设施已维修过一次,尽管他们每天都会进行巡视,但实在做不到全天看护,如果少数居民不自觉,他们也很无奈。
在绿地一小区,一位经常使用健身设施锻炼的居民说,他对于一些破坏健身设施的人会提醒,但对方常常无视,甚至会责怪他多管闲事。
对于小区健身设施有意破坏是不是无法管理?有关法律人士认为,事实上是有法可依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五十一条侵占、破坏公共体育设施的,由体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有前款所列行为,违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有下列侵犯公私财物行为之一,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15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单处或者并处200元以下罚款。
记者 吴敏 文/摄
已被二次破坏的健身设施
健身设施成了晾衣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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