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不少消费者都有这样的疑问:上个月没用完的手机流量,为何不能累加到下个月使用?而超出流量就要被收取流量费。这一长期存在的手机套餐流量收费现象或将被废。近日公布的《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订草案)》中新增了不少条款,其中明确规定,通信运营商以套餐方式收费的,应当按实际接受的服务计量收费,未使用完的不得清零。
如今人们的生活离不开手机,离不开网络,手机上网是最方便的方式。可一不小心就会导致上网流量“超标”,额外花钱买流量包,有时候一个月又用不了那么多流量,无奈不能挪到下个月,这曾让很多消费者“心伤”。“我平时工作很忙,手机上网的时间少,每个月基本都用不完,可也有好几个月竟然流量超标,额外花了30元买流量包。”市民李先生说。他觉得用不完流量不给退钱,超出了就要加钱,这是不合理的。听说省消协新规中破除这个“霸王条款”,他不禁拍手称快。
据悉,省消法修订早在今年3、4月份就广泛征求意见,省有关部门还率队来芜湖调研,召集了相关的企业代表、消费者代表座谈听取意见。芜湖市消协人员也参与座谈。“套餐流量不得清零,这对消费者来说是件好事,也显得更加合理。我们作为消协部门,自然是支持。”芜湖市消费者协会李秘书长说。作为消费者代表的肖伟说,他希望通信运营商能为消费者谋利益,尽快能满足消费者对流量不清零的需求。不过,他觉得这可能不是市一级或省一级运营商能决定的事情,如果运营商们能降低套餐费用、多推出一些套餐或者将套餐月度清零改为季度清零,也不失为一种变通方法。“以前没有法律法规,我们处理起来很难,如果这个规定列入安徽省消法中,以后我们接到这样的投诉,就有法可依了。”市12315申诉举报科的俞俊说。
记者 李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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