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由于5月1日至5月3日为法定节假日,所以昨天成了该“新规”正式施行的第一个工作日。芜湖市两级法院都把立案登记制的施行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来抓,较之以前,立案时间明显缩短。
立案较以前快捷了
为不耽误昨日8点30分的庭审,安徽纬纶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洁特意提前20分钟来到镜湖区人民法院,她要赶在庭审前为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立案。根据李洁以往的经验,要为她手中的这起案件立案,至少需要20分钟的时间,而这次她仅用了约5分钟的时间。
昨日8时许,记者来到全市年平均受理案件最多的镜湖区人民法院时,李洁已经办好了立案手续。“我想到这次立案应该比较快,但没想到会这么快。”作为一名律师,李洁已关注到5月1日起法院立案将由审查制变为登记制。在她之后,安徽吉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章翔也来到镜湖区人民法院,为其手头的一起贷款合同纠纷案件办理立案手续。对于立案登记制的施行,两位律师均表示,此举可有效解决“立案难”问题,切实保障当事人的诉权。
依法立案“没二话”
“对于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我们坚决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镜湖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汪运峰表示,针对前来立案的当事人,他们法院立案窗口一律接收材料,对符合法律规定的予以当场登记立案;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由立案法官一次性书面告知在指定期限内补正;坚持起诉或补正材料后仍不符合要求的,裁定或者决定不予受理、不予立案;对于立案法官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的法定期间内决定是否立案;在法定期间内不能判定起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依法先行立案。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违法起诉或者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涉及危害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危害国家安全的、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的、所诉事项不属于人民法院主管的起诉,依法不予登记立案。
此外,昨日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调整高级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商事案件标准的通知》,今后镜湖、弋江等县区人民法院受理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的诉讼标的额将由以前的300万元升为3000万元或2000万元。
记者 饶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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