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晚间,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安徽省出台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业界认为,继芜湖市日前刚刚出台楼市新政后,省级楼市新政的出台,将会促进芜湖楼市进一步回暖。其中,省级新政中不少条款,之前在芜湖已经得到落实。
《意见》主要内容包括:推行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在这一方面,芜湖市已经走在全省前列。目前,芜湖市已经全面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支持货币化安置,通过发放“购房券”的方式,引导棚改居民选择货币化安置并自主购买商品住房,改善棚户区居民的居住环境。
《意见》提出,鼓励农民退出宅基地进城购房。对自愿退出宅基地并还耕、还林的农民,进城购买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的,当地政府可按其退出合法宅基地的面积,给予一次性购房奖励。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将在城镇有稳定就业且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纳入住房保障范围。对在城镇有稳定就业的农业转移人口,实行灵活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政策。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达到一定时限的,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意见》指出,科学把握商品房及用地供应。据悉目前芜湖市已经出台政策,要求科学安排土地供应规模,合理制定供应结构。按照“以需定量、供需平衡”原则,对房地产的需求量、供给量按区域和物业类别进行分析研究,以此确定下一年度土地供应的规模、结构、区域分布。支持发展文化、娱乐、旅游、养老等地产。
《意见》还要求落实支持居民合理住房消费的财税、金融和住房公积金政策。在这一方面,芜湖市也已经于省级新政发布之前出手。目前,芜湖市方面已经明确要求,全面落实金融政策。积极支持居民家庭合理的住房贷款需求。
《意见》提出,取消各类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行政性管制措施。据悉,芜湖市目前并没有住房限购政策,同时,在省级新政出台之前,就已经着手优化房地产开发投资环境。缓解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压力,对在芜湖市市区继续竞买土地开发建设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需缴纳的相关保证金、保修金及安全文明措施费的征缴,作出了调整。
《意见》要求,依法依规加强房地产市场行为监管。目前,芜湖市已经加强了市场监测监控和分析研判。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管理,严把综合验收备案关,对房地产项目的在建情况以及企业资金运行状况实施全程动态监控,准确掌握项目在建规模、工程施工形象进度、项目开竣工、商品房预销售情况,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和动态报告制度,准确把握市场走势,增强分析研判市场能力,继续做好市场稳定和风险防范工作。
记者 王舒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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