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芜湖市鸠江法院立足时代特色,结合自身实际,转变思想理念,创新工作机制,坚持多措并举,强力打造司法宣传“微时代”“阳光法院”新品牌,传播了法治声音,弘扬了法治精神,提升了司法公信。该院被最高人民法院和省高院同时通报表扬为“年度司法新闻宣传工作做出突出成绩人民法院”,自年以来,十次蝉联省级司法宣传先进集体,三年获全国司法宣传先进集体。
今年以来主动适应新媒体时代信息传递和服务社会发展的新趋势,拓展法院司法公开的深度及广度,建立官方微信公众号,目前,已逐步形成以诉讼服务中心为“实体店”,以官方网站、热线和微博、微信平台为“虚拟店”的全方位立体化司法公开和宣传体系。在各级媒体发表稿件篇,在省级以上媒体上发稿余篇。更新门户网站,网站访问总数近万余人次,发布微博篇。共编发微信篇,点击阅读量人(次)。
全院司法宣传工作要紧紧围绕“在做好传统媒体宣传基础上、创新挖掘新兴媒体机制、做大做强鸠江法院宣传品牌”的原则,为审判执行工作营造良好社会舆论环境。正因为院党组的高度重视、狠抓落实,使全院上下的思想理念转变了,使全体干警充分认识到做好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宣传工作的重要性、重大意义,从而使全院上下的思想、行动、力量凝聚在新媒体宣传工作上。
紧紧围绕“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主题,让每一件案件审判执行都是生动的宣传素材,让每一次巡回办案都是法制教育,让每一次接待都是明法晰理的交流;对不同的人群采取不同的宣传视角和宣传题材,针对普通群众,用形式生动、语言通俗易懂、朴实无华的案例报道和先进人物典型事迹等题材和视角;针对法律专业人群,采用逻辑严谨、法言法语专业的学术研讨与题材,积极引起法律人对法治信仰的认同和共鸣;针对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民生问题,重点进行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机制、措施、失信被执行人曝光、重大执行活动、重大案件执行情况等宣传,同时,加大对刑事案件中交通肇事案件、“酒驾”案件、组织、领导传销案件进行重点宣传,达到以案普法、以案育人的目的;针对过硬队伍建设情况,突出队伍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两学一做”、司法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宣传,向社会公众充分展示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有力提升了鸠江法院知名度。
为进一步提高微博、微信宣传质量,制定权责明确的工作运行机制和绩效考评办法,严格规范审稿程序和宣传任务分配;落实奖励机制,激励、激发干警积极参与工作热情、动力。每逢重大活动、重点工作、重要时间节点,精心策划具有鸠江法院特色的新闻宣传工作,利用“3·”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国家宪法日”等重大节日,采用以案说法等方式,真正将新媒体宣传工作做到实处、做出新意、做出成效,促进司法公开工作与群众关切“零距离”。 ·冯韵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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