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可讨债却不是容易事,不少债权人都会乘着年节期间“逼债”。虽说讨要欠款是合理的,可若任性妄为突破了法律的框架,讨债人也要受罚。日前,因扰乱法院正常执行秩序,阻拦法官驾驶车辆的芮某两兄弟,被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分别罚款2000元。
几年前,芮某兄弟俩将自家拆迁补偿款20万元借给黄某、秦某夫妻,由跟两边都沾亲的芮某某为该笔借款作担保。但由于黄某未能及时清偿,2015年,法院判决黄某、秦某分别向芮某两兄弟各清偿10万元本金以及利息。但黄某、秦某未能主动履行。2015年8月,芮某兄弟向经开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执行过程中,双方达成执行和解。申请执行人放弃追偿利息,而被执行人需要在一年内全部还清,若未能还清,则需对现有的唯一住房自行售卖或交法院拍卖、变卖。然而,约定的期限到期后,被执行人仍未还清欠款,也未将住房售卖。法院决定强制性对该处房屋进行评估、拍卖,房屋很快进入了评估程序。
鸡年春节前,讨债心切的芮某兄弟见年关到了,就跑到法院要求将该处房屋直接以他们享有的债权数额抵偿给他们或者立即把该房屋贴上封条,不让被执行人在里面过年。对于两位当事人的期待,法院耐心解释了相关拍卖、变卖程序和腾房程序。而芮某两兄弟却不能理解,在执行法官告知他们已经传唤被执行人下午继续沟通后,芮某两兄弟非但不予配合,还拦住了法官外出的车辆。法院干警多次解释、劝慰,可是芮某两兄弟一意孤行,继续堵着车辆不让启动。最终两兄弟因严重扰乱了法院正常执行秩序,造成恶劣影响,每人受到了2000元的罚款。事后,芮某两兄弟冷静了下来,为自己的过火行为向法院作出书面道歉。
执行法官认为,任何的诉讼行为在法院的框架下进行,绝不可任性妄为,如果过度,以过激方式扰乱正常的诉讼程序,则必然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记者 顾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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