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赵丹丹 实习生 李铭煜)昨日,市教育局公布2017年芜湖市高校、中职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办法。今年,芜湖市将加大财政投入,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确保将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部纳入资助范围。
在高校本专科困难学生资助方面,共包含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3个项目。其中,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面约占全省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总数的20%,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据介绍,芜湖市市属高校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生中残疾人家庭子女和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可直接认定为国家助学金对象,已提交车辆《回收置换收缴凭证》的本市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车主子女可优先认定为国家助学金对象。
在中职学校学生资助方面,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人每年2000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在校生的15%确定。中职学校免学费补助对象为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戏曲表演专业学生,艺术类其他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其中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在校城市学生的10%确定。
针对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了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面约占普通高中在校生总数的20%,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标准在1000元—3000元范围内确定。此外,对普通高中在籍在校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免除学杂费。
今年,芜湖市继续实施校内学生资助制度。按照规定,高校要从事业收入中提取4%—6%的经费,用于学费减免、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勤工助学、校内无息借款、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中职学校要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5%、普通高中要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3%-5%的经费,其中市本级公办普通高中要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5%的经费,用于勤工助学、减免学费、设立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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