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保健品日渐成为老年人追求健康的首选,于是很多不法商家利用老年人这一心态,实施虚假宣传,通过产品体验、免费健康讲座、赠送小礼品等形式欺骗消费者。为此,芜湖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罗列了多个消费“陷阱”的表现形式,多方面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保健品时要谨慎理性。
市消保委提醒,消费陷阱的手段之一是虚假宣传,通过所谓“专家”鼓吹某些保健品为“神丹妙药”,包治百病,故意把保健品当药品推销,并且价格不菲。二是以产品体验或讲座为诱饵。销售者往往临时租赁一个场所,以提供免费体验或试用为诱饵,通过现场讲课、放录像、给老年人授课的方式,让他们免费体验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再进行销售。讲座一般都是前阶段“洗脑”,后阶段卖“药”,地点多较为隐蔽。三是以亲情关爱为幌子。某些保健品销售人员会从关怀角度入手,对老人们嘘寒问暖,关心老人的疾病,通过亲切的交流来获得老年人的信任后,才适时推销保健品。特别是子女常年不在身边的空巢老人,极易中招陷入“亲情陷阱”。
对此,芜湖市消保委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坚持品质优先,无论选购何种保健品,尽量多从权威渠道了解和查看产品的产地、营养成分含量、保质期、储存方式等信息。其次,按照需要食用。保健品虽好,也要遵循适度原则。消费者应根据自己或家人的体质状况,选择最适合的产品,不要盲目食用,必要时可咨询医生、营养师等专业人士的意见。三是切勿以食代医。保健品不是药品,不能替代药品进行治疗。不仅如此,一些保健品还有适宜人群和特殊使用条件限制,尤其对于身患疾病的消费者,切勿讳疾忌医,切勿以食代医。四是家庭关爱防未然。子女平时要多关心老人的精神生活,多沟通、多交流、常联系,同时老年消费者在购买保健品,尤其是金额过高的产品前最好与晚辈商量,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五是依法主动维权。消费者无论通过何种方式购买保健品,都要主动向商家索取购物发票等购物凭证,养成良好的消费习惯。在网上购买时要注意留存购物痕迹,以备不时之需。
记者 李贾 实习生 张悦
新闻推荐
本报讯(记者王洋实习生江敏学)为顺应新形势下的全民义务植树需求,创新义务植树机制,提高公民参与度和尽责率,全国绿化委员会、中国绿化基金会于上月认证开通国家级的全民义务植树官网和全民义务植树网...
芜湖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芜湖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