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放心消费创建工作部署,在芜湖市营造消费安全放心、消费质量放心、消费价格放心、消费服务放心、消费维权放心的消费环境,根据《安徽省2018年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皖工商消字〔2018〕49号)以及《芜湖市2018年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实施意见》(芜工商字〔2018〕68号),芜湖市工商局、芜湖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决定在全市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现将放心消费创建单位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活动严格按照“企业自愿、严格审查、慎重认定”的原则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单位申报范围及条件、程序依据安徽省消保委、省工商局《经营者参与放心消费创建管理办法》(可在芜湖市工商局或芜湖市消保委网站本公告页面查询和下载)进行。
二、申报范围
经营场所在芜湖市范围内,为消费者生活需要提供商品和服务的企业(店),且持续经营2年以上。
三、申报条件
(一)主体资格合法。具备合法经营主体资格,已取得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行政许可,并依法领取相关证、照及其它证明文件,悬照亮证经营。
(二)落实相关制度。按照放心消费创建工作要求,经营者采取切实措施落实《进货查验制度》、《不合格商品下架制度》、《消费纠纷处理制度》、《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等。
(三)遵守公开承诺。经营者采取切实措施,认真履行六项承诺:践行诚信理念,强化法制意识;完善安全制度,保障安全放心;严格进货验收,保障质量放心;实行明码标价,保障价格放心;提升服务水平,保障服务放心;履行首问责任,保障维权放心。
四、申报需提交的材料
(一)县(区)放心消费创建单位申报表(可至经营所在地市场监管所领取,或在芜湖市工商局或芜湖市消保委网站本公告页面查询和下载);
(二)企业(店)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和相关行政许可复印件;
(三)企业近3年以来获得相关荣誉称号的,可提供相关材料。(注:没有的可忽略)
五、申报时限
2018年4月16日——4月25日
六、申报程序
(一)申报参与放心消费创建的经营者携带本公告所列申报材料到经营所在地市场监管所、消保委分会申报;
(二)县(区)市场监管局、消保委根据申报条件审核通过。
七、申报地址及联系电话
全市各市场监管所地址、电话可在芜湖市工商局或芜湖市消保委网站本公告页面查询。
联系人:朱敏王雅琴
联系电话:0553-5012315
芜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芜湖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2018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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