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到了家家户户小麦丰收的季节,姜某某却高兴不起来,因为播种了徐某某等人非法经营的伪劣小麦种子,导致其承包的550亩农田大规模减产,损失折合人民币19.7万余元。
芜湖市鸠江区检察院在了解到这一情况后,随即对该案展开调查。经调查了解到,2016年12月,徐某某两次从沈某、管某等人处购入小麦后,将其作为小麦种子售给姜某某用于种植。第二批小麦种子经鉴定,发芽率不合格,且徐某某等人并没有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据鸠江区检察院了解,辖区内非法经营伪劣种子的现象普遍存在。
根据《种子法》《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鸠江区农林局对此负有监管职责。鸠江区检察院遂向该局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建议其对涉案人员进行全面调查处理,并对全区加强监管,履行自己的监管职责。
鸠江区农林局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会议进行研究,并对该案全面调查,同时,在全区开展农药化肥种子专项检查工作。
鸠江区检察院今后将继续对辖区内此类关乎民生的案件跟进监督,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鸠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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