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应芜湖市美术馆、芜湖市书画院、书画名家讲坛活动的邀请,当代著名书画艺术家、安徽省书画院院长、安徽省书协副主席刘廷龙以“书法法度与书写情感表达相融方式初探”为主题,在芜湖市书画院举办了一场书法专题讲座,与百余名书法爱好者进行面对面的学术交流。讲座由芜湖市书画院常务副院长吴晓明主持,整场讲座持续了两个多小时,现场气氛热烈、掌声阵阵。
上世纪八十年代,刘廷龙的书法作品已经颇有建树,频频在各种全国性的书法大展中崭露头角。他二十多岁的时候便一鸣惊人,在全国三届中青展中荣获一等奖,后又在七届全国展获得全国奖,更在首届全国书苑颉英书法展中夺取一等奖。此外,刘廷龙的书法作品曾被特邀参加首届中国书法兰亭展、首届中国美术馆当代大家——名家书法作品邀请展等当代书坛艺术大展。
专题讲座上,刘廷龙就书法创作对书法法度与书写情感的理解与大家面对面进行了探讨和分享。
在书法实用性被淡化的今天,作为纯粹的艺术表现形式,中国书法的繁荣表现为:在约定俗成的传统书法艺术之外,各种冠以书法探索之名的如吼书、射墨、丑书、天书等艺术形式轮番登场,这种以情感宣泄为主要表现形式的“书法”活动,往往更能吸引人们的关注。
到底什么是好的书法作品?怎样理解书法创作中法度与情感之间的关系呢?刘廷龙首先强调,在书法创作中必须遵循书法的法度,因为法度是中国书法的根本。刘廷龙说:“书法作为中国最传统的艺术门类之一,之所以能传承千年,一个根本的原因便在于书法对法度的遵循。中国书法在握笔、用笔、结字、章法布白等方面都是有规可依、有法可循的。笔法、字法、章法在中国书法千百年的流传过程中已经形成了一些约定俗成的审美依据和评价标准。这些标准是书法学习的基本准则,也是中国书法法度的基本要求。书法创作和书法审美如果脱离这些根本的法度,就相当于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书法艺术不仅不能成立,更不会获得社会的认同。”
刘廷龙认为,书法是艺术,在艺术创作过程中,情感和个性也是重要的表现要素。书法创作要守法,但不能拘泥于法。因此,在书法创作中,书法法度与书写情感的把握就成为一个非常重要的命题。法度与情感,是矛与盾的哲学关系,历朝历代艺术大家对此也是见仁见智。但是,好的书法作品一定是做到了书法法度与书写情感的高度融合。在现场,刘廷龙分别对王羲之、颜真卿、苏轼、张旭、米芾等历代名家的经典名作进行了对比剖析,并就《兰亭序》《祭侄文稿》《寒食帖》等实帖向大家作了详尽的解读。刘廷龙一边讲解,一边还给大家进行书写示范。
在最后的互动环节,就书法爱好者的很多提问,刘廷龙一一进行了细致的解答,并对部分书法爱好者的作品作了分析和指导。
□记者 沐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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