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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1月1日起《电子商务法》将实施 网络消费者权益将有更多保障

来源:大江晚报 2018-12-14 01:00   https://www.yybnet.net/

11月份开始,电商的促销蜂拥而至。从“双11”到“黑五”再到“双12”,商家卖力促销,市民给力花钱,网购大军的队伍不断扩大。但是,近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的《2018电商行业消费数据报告》显示,电商行业虚假促销的投诉占比高达27.42%。但是,在实际过程中,网购带来的新问题,却让很多消费者维权难。不过值得高兴的是,2019年1月1日起《电子商务法》将实施,此举将会有力强化平台的监督作用,规范电子商务经营主体的经营行为,消费者遇到的网购质量、服务等方面的问题,将更有法律保障。

近三成电商价格“注水”

“会员买三付一、全场2折……”在刚刚过去的“双12”,很多市民都收到类似的促销信息。商家希望用这种博眼球的方式,让消费者购买。

“点开后,我发现的确很多价格是虚假的。”市民马女士介绍,比如她一直关注的某品牌羽绒服,之前售价是399元,在全场2折的促销时,价格涨到了1899元,2折以后是379元。“其实根本都没有优惠多少,买三付一也是同样的性质。”马女士透露,而且同样品牌的服装,在另一个电商平台的销售价也是379元。“所以,这根本就是先涨价再打折,忽悠消费者呢。”

《2018电商行业消费数据报告》也指出,目前电商行业的消费投诉大致可分为两大类:商品类投诉和服务类投诉。其中商品类投诉占整个电商行业消费投诉的73.49%。投诉的问题主要集中在:虚假促销、质量、售后等领域。其中,虚假促销的投诉占比为27.42%,“6·18”“双11”活动前后尤为严重。被投诉商家不同程度存在活动前大幅度提价后,再进行各类所谓的促销、打折活动,引起了消费者的不满和投诉。

老客户点餐费用高过新客户?

“推荐同事我经常点餐的外卖店铺,可是一起下单,他却比我便宜了13元钱,很是郁闷啊。”日前,市民周先生在朋友圈抱怨:外卖平台是妥妥地“杀熟”。这几年,外卖行业风生水起,快速发展。很多市民在点餐的时候发现,很多店铺都会有一些优惠促销。但是实际操作中,新客户和老客户同时使用外卖APP进入,下单同一家餐馆,点同样的餐点,账单结算的结果却显示,老客户的点餐费用要高过新客户。而这一现象也被业内人士称为“大数据杀熟”。

芜湖一家电商平台人员透露,杀熟的情况可能是同一种产品,同一个时间,老用户看到的价格比新用户价格贵,也可能是同一家外卖,点餐时候所在位置没有商场或者位置比较偏僻的用户比交通便利、靠近综合体附近的客户贵,更夸张的是,还有可能不同品牌手机的用户看到的商品价格都不一样。如今,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以及各种APP的应用。个人数据在无形中就被收集被分析,根据消费者的个人消费爱好、消费场所等分析出消费需求,从而实现对消费者的差异化定价。中消协在今年11月底发布的数据显示,超九成APP在获取用户个人隐私方面,存在涉嫌“越界”的情况,位置信息、通讯录信息、手机号码等个人信息是过度收集或使用的主要内容。

网络消费者权益将有更多保障

对于很多喜爱网络消费的市民来说,即将迎来利好消息。2019年元月1日起,首部《电子商务法》即将实施。安徽徽瀚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刚介绍,《电子商务法》中的很多规定,都是和市民息息相关的。如将微信,朋友圈,网络直播等形式销售纳入电子商务经营范围。同时,禁止虚假交易,编造评价,不得删除差评。根据个人信息和交易大数据,不得仅提供精准消费,要有非针对选项。制止搭售,禁止“默认勾选”,保障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公示交易权。明示押金退还及平台责任。“总的来说,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比,《电子商务法》加重了平台经营者的义务,制止平台经营者擅自毁约,要求经营者保存交易合同原件,有助于加强消费者诉讼地位,强化保护。”

王刚律师认为,电子商务领域发展迅速,涉及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如商务经营主体、经营行为、快递物流、电子支付等,与此相对应的立法在《电子商务法》出台前近乎空白,主要依靠相应的部门规章及意见、通知,本次立法对消费者权益,电商平台经营者的审查义务,对消费者的安全保障义务等均通过法律形式予以明确,为今后电子商务有序发展奠定了法律及细则架构,其意义深远。“电子商务平台交易是与大家息息相关的,如淘宝购物,支付宝理财,京东购物,共享单车等,将电子商务信息通过法律形式固定认可,结合《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最高院相关司法解释形成电子商务领域基本法律规范。”王刚律师透露,《电子商务法》还有了相应证据的认定,如大家一般都是只有复印件或者交易截图,《电子商务法》确认由平台经营者保存原件,即商务平台承担原件举证责任,这是很重要的。

据了解,针对“大数据杀熟”等现象,《电子商务法》也有明确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要根据消费者的兴趣爱好、消费习惯等特征向其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搜索结果的,应当同时向该消费者提供不针对其个人特征的选项,尊重和平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电子商务经营者搭售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不得将搭售商品或者服务作为默认同意的选项。违反上述规定者,市场监管部门在没收违法所得外,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记者 汤荣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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