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人员正在查扣非法捕捞工具
记者从芜湖市渔业渔政部门获悉,根据《农业农村部长江办关于开展长江流域打击非法捕捞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安徽省各个市自4月8日至22日,开展为期半个月的打击非法捕捞专项执法行动。而就在4月6日,芜湖市渔业部门在行动中发现并扣押了五条非法捕捞船只。
眼下是长江禁渔期,刀鱼捕捞自去年起已全面禁止,但受利益驱使,仍有不少人铤而走险。4月2日到6日,芜湖市渔业渔政管理中心组织人员开展长江禁渔期联合执法行动5次。6日傍晚,在长江航道185-189浮段(三山区境内),执法人员发现有6艘船只正在涉嫌非法捕捞,执法过程中,当场查获并扣留涉嫌非法捕捞船只5艘(有1艘逃跑),没收捕捞刀鱼网20多条,现场发现涉嫌非法捕捞人员3人。“刀鱼因为禁捕了两年,市场价格非常高,所以就有人偷偷非法捕捞。”市渔业渔政部门的凌主任说,这段时间以来,渔政部门一直不定期不定时地开展江面巡查。
根据安徽省打击非法捕捞专项执法行动方案,芜湖市自4月8日至22日,开展为期半个月的专项执法行动。本次专项执法行动由省农业农村厅统一组织,各市在所管辖水域组织实施,省、市、县联动。根据行动方案,芜湖市将严厉打击电鱼活动,加强对电鱼活动多发频发,特别是存在时间长、群众反映多的水域执法巡查频度。严厉打击使用禁用渔具和网目尺寸严重偏离国家规定的渔具行为,在跨界水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全面取缔非法捕捞网具。严肃查处涉渔“三无”船舶,对套用其他渔船证书制造或购置的渔船,一律按“三无”船舶处理。加大巡查力度,依法打击多线多钩、长线多钩、单线多钩等形式的生产性垂钓行为。加强娱乐性游钓和休闲渔业活动的规范管理,严格限定钓具、钓法、钓饵,休闲垂钓钓具数量原则上一人最多允许使用一杆、一钩,禁止在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内使用船艇、排筏等水上漂浮物进行垂钓,禁止垂钓渔获物上市交易,避免对禁捕管理和资源保护产生不利影响。
图片由渔业部门提供。
记者 李贾 实习生 傅韩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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