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应急管理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由于近年来电动自行车引发的火灾呈现出高发多发频发趋势,且火灾致死率极高,为深刻吸取火灾教训,各物业服务企业、各县(区)物业管理部门应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一、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对小区内现有电动自行车数量进行全面排查统计,对管理区域内的电动自行车实行集中存放、集中管理,做好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及配套消防器材的日常维护管理。
二、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强日常巡查力度,发现业主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劝阻和制止,上门与其进行沟通,劝其定点停放。劝阻和制止无效的,立即书面向辖区社区、公安、消防等管理部门报告并建立档案。普及初起火灾扑救和逃生自救常识,增强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三、各县(区)物业管理部门要协助并联合公安、消防组织街道、社区、物业管理单位,开展防火检查巡查,重点整治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飞线充电”等突出问题。对发现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入口的,依法清理搬离。来源:芜湖市物业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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