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承担着公正裁决的职责,法庭依法庭审的过程也是向被告人普法教育的过程。当被告席上站着的是一名聋哑人,公平之音要如何传达?日前,鸠江区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聋哑人盗窃案件时,法庭特意为聋哑被告人聘请了手语翻译,让被告人“听清”了法律的声音,还触发了一些温暖的“回音”。
被告人卢某是一名聋哑人,他曾因在北京盗窃被刑事处罚。2019年10月某日,被告人卢某又窜至芜湖市鸠江区清水街道,趁一家化妆店老板出门买菜之际,进入该店,在店内抽屉处盗窃了现金2000余元,后逃离现场。案发次日,被告人卢某即被公安机关抓获。
承办法官查阅卷宗时得知被告人卢某是聋哑人,为保障其合法权益,在送达起诉书副本、开庭审理时,专门聘请了芜湖市聋哑职业学校的老师为卢某担任翻译。在庭审过程中,翻译人员通过手语架起了合议庭与被告人之间交流的桥梁,通过特殊的沟通方式,让合议庭查明了被告人的犯罪事实以及存在从轻、从宽处罚的量刑情节。
在查清案件事实后,鸠江法院认为被告人卢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综合考虑被告人卢某系聋哑人,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积极退赃、认罪认罚以及具有累犯情节,依法判处被告人卢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被告人卢某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因截至庭审当日,被告人卢某被羁押的期限正好满6个月,庭审后卢某遂被当庭释放。得知即将重获自由,被告人卢某激动不已,不断用手语向承办法官表示感谢。在得知被告人卢某身无分文,在帮助其与家属联系无果的情况下,承办法官主动为他垫付了回家的路费。同时,承办法官告诫他要改过自新,重新做人,今后不能重蹈覆辙。
让法官没有想到的是,日前上午,刚上班不久,被告人卢某就出现在了鸠江区法院,不仅及时缴纳了1000元罚金,还主动返还了承办法官垫付的路费,他通过写字向承办法官表达了真诚的谢意,承诺自己会尽快找到工作,踏踏实实做人,做一个守法的好公民。
记者了解到,本案被告人卢某虽是聋哑人,在生理上存在残疾,但其并未丧失辨别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残疾人群触犯法律,同样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值得警醒。
记者顾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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