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芜湖市不少临街小区都是底层商铺上层住宅的商住楼,店家与居民在楼栋使用功能上的重合处往往是矛盾的“燃点”。近日,市民李先生就发现中江新村西区临街楼栋的一处商铺二楼,准备开棋牌室,为方便客人进出破窗开门,并在居民上下楼通道上用水泥砌出了几级台阶。“增砌水泥台阶占用了公共空间和消防通道,影响居民出入安全和公共通道排水安全,我们要求其恢复原状。”李先生说。
据李先生介绍,中江新村商住楼底层是一拖二的门面房,三楼以上是住宅楼,门面房的背面有两层楼的台阶,是居民进出的主要通道。原本商铺的二楼面对通道的是一扇窗户,而“五一”前,李先生发现一楼经营小吃店的商家将二楼破窗开门,由于这道门离地面还有1米多高,该商家就用水泥砌了几级台阶,而台阶占据了居民通道转弯处将近一半的空间。李先生要求相关部门对商户违法占用居民公共空间和消防通道的行为立即制止,并将通道恢复原状。
5月12日,记者将该情况反馈给西利民社区,社区表示针对这一情况,已经与街道城管执法中队一起多次上门劝阻。当天下午,记者与社区主任、物业经理一起再次来到涉事商铺。记者在现场看到,与李先生介绍相比,水泥台阶缩小了不少(如图)。据这户商家介绍,原先门面二楼是小吃包厢,现在将一楼出租做小吃生意,而二楼准备做棋牌室生意,为了互不干扰,才在二楼增设了一个出入口。“我们是商业用房,拆窗开门的这面墙也不是承重墙,对其他居民没有影响。新设台阶的问题,前几天因居民投诉,我们已经整改了,将原有台阶缩小了一半,尽量不影响居民通行。”
商家的自行整改,并没有得到居民的认可,缩小的台阶还是占据着公共空间。西利民社区、物业、中南街道城管执法中队要求该商家限期恢复通道原样。 记者了解到,根据相关法释,不属于业主专有部分,也不属于市政公用部分或者其他权利人所有的场所及设施等,应当认定为物权法所称的共有部分。实施违反规定破坏、改变建筑物外墙面的形状、颜色等损害建筑物外观;违反规定进行房屋装饰装修;违章加建、改建、侵占、挖掘公共通道、道路、场地或其他共有部分等行为的,可以认定为物权法第八十三条第二款所称的其他“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对于部分业主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由有利害关系的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按照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法律确认权利义务维护合法权益。
记者 顾娅 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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