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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网络生活与现实生活已经密不可分。面对现实生活中的矛盾,不少人将怒火发泄到网络上,通过网络发帖等形式对他人进行“吐槽”“攻击”、隐私曝光甚至诽谤造谣,引发不明真相的网友跟风攻击,形成对他人巨大伤害的“网络暴力”。网络空间并非法外之地,网络发泄一时爽,而现实中却可能要承担你想象不到的严重后果。
“隐形”暴力就在身边
原告小美与被告琳琳是大学同学,二人原本关系亲密,在学习生活中的两人因为小摩擦而产生了矛盾。2020年4月,原告小美发现被告琳琳在百度贴吧中散布关于自己的不实谣言,对自己进行恶语中伤。琳琳的帖子吸引了不少不明真相的网友跟帖,对小美进行谩骂和人身攻击,给小美心理上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对其生活也造成了严重影响。无奈之下,原告小美诉至镜湖区法院,要求被告琳琳删除相关帖子,赔礼道歉并停止对其名誉权的侵害,同时对其进行精神损失赔偿。
承办法官雷潇受理本案后,经多次与双方沟通,考虑到双方是大学同学,涉世未深,最好的解决方式是进行调解。调解之初,被告琳琳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发帖行为已经给小美的精神和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经过法官释法,被告琳琳才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和可能承担的严重后果,她主动将发布在网站上的帖子全部删除,并请求小美的原谅。原告小美也念及同学之情原谅了被告琳琳,同窗之情得以弥合。
年轻人之间并无大怨,网络含沙射影的“吐槽”带来的伤害也容易弥合。而有的成年人因爱生恨,网络曝光他人隐私造成名誉损害,可能要承担更严重的后果。王女士与张先生曾是情侣,因情感纠纷分手,分手后不甘心的王女士在网络上发布张先生同时交多个女朋友的网络言论和大量隐私图片,该未经证实的系列言论被多次转发、传播,引发网民对张先生产生误解、谩骂、侮辱和恶意评论,不仅对张先生的名誉造成严重影响,让其承受巨大压力,内心痛苦非常,同时也影响了他的现实工作生活,导致其三个月无法正常工作。目前,张先生将王女士告上法庭,案件正在审理中。
网络诽谤将承担什么责任?
网上发帖是每个公民享有的权利,但表达诉求的内容必须实事求是,不能任意捏造、虚构及进行人身攻击,否则就会受到法律的追究。在中国,诽谤行为可能违反民法,诽谤行为人被追究民事责任;也可能违反刑法,构成犯罪,诽谤行为人要负刑事责任。
针对网络诽谤可能面临的刑事责任,安徽金亚太(芜湖)律师事务所沈楚雄律师表示,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损害他人人格和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的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一)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二)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三)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根据刑法规定,诽谤罪除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以外,其余的行为需要被害人向法院提出控诉。
针对越来越高发的网络名誉侵权民事纠纷案件,镜湖区法院民庭法官雷潇认为,公民有言论自由,但必须以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为前提,言论内容应当真实合法。公民在网络空间发表的不真实言论,若导致他人的社会评价及公众对他人的信赖程度降低,那么可以判定公民的行为主观上具有过错,构成对他人名誉权的损害,应当在言论影响的合理范围内参照实施侵权的具体方式承担侵权责任,比如赔礼道歉,若引起了他人的财产损失还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记者 顾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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