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有市民通过本报热线反映,他听说镜湖区欢迎居民举报欺诈骗取医保基金的不法行为,“我觉得这是好事,但是举报后主管部门是否会去查证?如果查实的话会处罚相关责任人或单位,并且奖励举报人吗”。就此,记者与镜湖区医疗保障局取得了联系,有关负责人表示,“只要举报被证实,责任人或单位肯定会被处理,举报人也会受到奖励,事实上,镜湖区首位举报人已收到举报奖励,该举报人还是实名举报”。
6月11日,镜湖区医保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就在日前他们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将实名举报奖励转給了举报人。该负责人告诉记者,转账成功后,该局工作人员给该举报人拨打了电话,“你好,章有法(化名)先生,我是镜湖区医保局工作人员XX,我们给你的实名举报奖励,请问收到了吗?”举报人高兴地回到,“收到了,收到了,真是谢谢你们了”!
镜湖区医保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这是镜湖区医保局奖励首位打击欺诈骗保实名举报人。他也介绍了事情的来龙去脉,“近期,章有法实名电话举报镜湖区某医院存在疑似骗取医保基金行为。接到举报后镜湖区医保局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检查,通过现场稽查、回访患者、调查相关医护人员、抽查审核病历等举措,对举报问题逐一核查。经查实,被举报医院存在药品进销存、医疗行为不规范等违规行为,随即镜湖区医保部门对该医院下达拒付扣除违规费用等处理决定,同时将相关情况报告市医保局。”
该负责人表示,为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守护好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镜湖区医保局始终把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依据省、市相关规定,制定出台《镜湖区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公开投诉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积极鼓励群众实名举报,及时兑现奖励,营造社会监督、全民参与的打击欺诈骗保良好氛围。持续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对欺诈骗保行为保持零容忍和高压态势,切实保障医保基金安全。据介绍,镜湖区首位举报人获得的举报奖励为500元。记者 吴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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