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办案人员正在现场调查
本报讯耕地保护涉及国家粮食安全。今年9月,镜湖区检察院办案人员发现,方村街道行春村010县道马路旁隐藏着一处废品回收经营点。经查,刘某经营废该品回收点非法占用耕地二十余年,造成耕地种植条件破坏。近日,镜湖区检察院依法向相关责任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依法履行监管职责,责令经营者刘某限期拆除废品回收点的经营用房,清除全部废品垃圾,同时对破坏的耕地进行复垦、恢复原状,保护耕地资源。
近日,镜湖区检察院办案人员在办案过程中发现,方村街道办事处行春村010县道马路旁一处绿色围挡的后面,隐藏着一处规模较大的废品回收经营点。该废品回收点内,废品垃圾堆积如山,与附近绿色的农田显得格格不入。镜湖区检察院办案人员协同法警,调动无人机设备前往现场进行深入调查。
经查明,该地块属村集体所有的农业耕地,由村民张某等人承包,后于2000年左右出租给刘某用于经营废品回收点,该回收点占地面积约880平方米,废品堆放高度最高约2.5米,废品堆放面积大、堆放量惊人。刘某经营废品回收点期间,长期将大量塑料瓶、塑料袋、塑料盆等塑料制品,纸箱、纸盒、玻璃瓶等生活垃圾,以及废旧自行车、废旧钢管、废旧零件等金属垃圾露天堆放在这块耕地上。
镜湖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表示,废品垃圾长期露天堆放会形成积液污水下渗,破坏农田土质,影响农田耕作层,污染农田及周边的生态环境。为保护耕地资源,防止生态环境污染,镜湖区检察院依法向相关责任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并继续跟踪监督该地块后续整治情况。
(图片由镜湖区检察院提供)
记者 顾娅 实习生 徐珂薇
新闻推荐
芜湖市全面推行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 规模以上企业中小企业将应聘尽聘
本报讯经济社会发展已进入“质量时代”,芜湖市正在全面推行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日前,记者从芜湖市市场监管局获悉,12月底前...
芜湖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芜湖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