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搭乘出租车,专挑女司机,行至偏僻处做下“劫财劫色”的恶行,芜湖市数名女司机遭到不法侵害,而恶徒终难逃法网,受到了法律的严惩。8月23日,镜湖区法院对被告人方某某抢劫、强奸、强制猥亵、诈骗一案进行了一审宣判,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千元。
镜湖区法院该案书记员向玉媛介绍了案情经过:2016年11月6日17时许,被告人方某某在芜湖市安徽工程大学附近拦下被害人万某某驾驶的出租车,声称去芜湖县陶辛接人再去弋矶山医院。被害人万某某驾驶出租车行驶至竹丝港大桥附近时,被告人方某某谎称要去拿电脑,要求被害人驾驶出租车开进一条岔路。在该岔路上,被告人方某某将被害人万某某骗出车外后,不顾被害人的反抗采取暴力手段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随后,被告人方某某还将被害人万某某放在出租车中控台上的一只女式背包抢走,内有现金450元、建设银行卡及出租车从业人员资格证等物品。
一次得逞,方某某便如法炮制,继续使用上述同样的方法及理由对女司机余某某、谢某某、汪某某实施抢劫、强奸及强制猥亵。此外,2016年7月至11月期间,被告人方某某在芜湖市福海家具城、新时代商业街等处,以找人拉货等借口骗取被害人信任,随后再编造理由找被害人借钱,多次实施诈骗犯罪,共计骗取九名被害人共计5600元。
镜湖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方某某违背妇女意志,采取暴力手段强行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实施强奸、强制猥亵犯罪之后,采取暴力方法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采取暴力、胁迫的方法强制猥亵妇女,其行为已构成强制猥亵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的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数罪并罚,遂作出以上判决。
法官提醒:该被告所犯罪行大多具有暴力性,社会危害性极大,其强奸罪、强制猥亵罪选择犯罪对象明确且均为出租车女司机,手法及理由相同,对被害女司机身心造成极大的伤害,严重侵犯妇女的人格和名誉权利。希望此案引起社会上广大女性司机的重视,在外驾驶途中,对陌生人提高防范意识,同时做好自我防范和保护措施。
记者 顾娅 实习生 许静茹 魏妍
新闻推荐
近日,芜湖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和部分提议代表对今年人代会“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进一步加强水环境治理的议案”办理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并进行满意度测评。议案交办以来,县政府及有关...
芜湖县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芜湖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