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苍梧县石桥镇加紧推进农村集体经济委托代理工作,全镇14个村(社区)的清产核资工作已经全部完成,进入委托代理程序。在这个过程中,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的全程参与和监督,使得这项工作更加规范、公开、公正。
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是村民群众选举产生的基层纪检组织,主要对事关农民民生、农业生产和农村发展的事务进行监督管理,也是苍梧县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延伸基层纪检监察方式的一项创新举措。为整体推进基层惩防体系建设,苍梧县以石桥镇为试点,强化农村和乡镇两级源头的廉政监督工作,积极走好走活基层纪检这盘棋。
村务监督不打折扣
当前,基层的党风廉政建设和防腐倡廉工作比较薄弱,个别村(组)干部贪污、侵占、挪用集体经济的现象时有发生,干部贪图享乐、挥霍浪费不正之风偶有出现。同时,在决定涉及民生内容、发展项目上出现不够公开、不够透明甚至不合法现象也不同程度存在。
苍梧县纪委书记刘志刚说:“只有延伸纪检监察的触角,加强对基层工作的监督,才能切实保障农村公共权力运行公开透明,(下转第二版)
(上接第一版)推进农村各项事务民主、有序开展。”
今年10月中旬,苍梧县在石桥镇召开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工作试点镇动员大会,确定在全镇14个村(社区)建立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将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结合起来,以此为依托创新开展农事监理制度,开创基层纪检工作新模式。
“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由农村党组织和农民群众推选产生,必须是村民代表和中共正式党员,且不能是村‘两委\’成员及其亲属,也不能是村集体经济组织领导成员、村报账员等身份特殊的人员。”石桥镇纪委书记梁燕说。目前,石桥镇14个村(社区)经过筹备、提名、酝酿、审查、公示、选举等环节,共选举产生56名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平均年龄50岁,以经验丰富的退休村干部和村里德高望重的村民为主。
据了解,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不从事具体村务工作,独立行使监督权,向村(居)民代表会议和镇纪委负责并报告工作。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监督村务、党务公开工作,监督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情况,监督决策决议执行情况,对各项惠农政策资金及民生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追踪督查等。
有效构筑纪检组织网络
要让基层纪检组织工作和反腐倡廉体系建设更加牢固,就必须勇于突破难题,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努力抓好制度建设和措施保障,积极构筑一张从上到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纪检组织网络,使纪检组织建设工作实现群众满意、党员满意、干部满意的效果。
“以往纪检工作受多种因素的制约,纪委委员担心受少数人排挤、甚至故意打压,从而影响到年度考核,因而工作起来束缚较多,无法放开手脚。”苍梧县石桥镇党委书记陈小安说,为消除这种弊端,石桥镇创新年度考核方式方法,规定对纪委委员的考核,经镇的主管部门考核领导小组提出意见后,要上报县纪委,最终由县纪委讨论确定等次。
这样一来,就给纪委委员营造了一个积极向上、敢于作为的工作环境。在优化乡镇纪检监察组织设置和选举基层纪检干部方面,石桥镇也是敢于作为,积极整合资源、有效推进,让农村最基层的纪检组织和干部成熟一个,筹备一个,发挥效力一个。今年,石桥镇出台了纪检监察干事选举工作方案,在政法线、规划线、教育线和财贸农口线四条战线上选配了四名基层站所(含非公经济)纪检监察干事,形成老中青结合的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全面加强对各条战线的监督和督查,严密防止出现违规违纪现象。
刘志刚表示,为向基层纪检工作倾斜,苍梧县还对石桥镇纪委书记的工作分工进行重新调整,规定镇纪委书记的工作重点要紧紧围绕纪检监察工作来开展,除了分管民政、农村“一事一议”、新农保等与农村群众密切相关的强农惠农方面工作以外,原则上不再分管其他工作。
有了制度和措施保障,基层纪检组织就可形成全面的惩防体系,实现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今年以来,石桥镇领导干部共接访群众215人次,收到群众信访件32件,初查32件,诫勉谈话5人,立案查办案件4件。通过有效监督和查办案件,有力震慑了违法违纪分子,打造出了具有石桥特色的纪检品牌。
新闻推荐
市第二届粤曲大赛决赛昨举行
苍梧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苍梧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