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苍梧法院工业园区法庭成功调解一起逾千万经济合同纠纷,双方当事人当庭达成调解协议。
2012年12月5日至13日,原告刘女士与被告苍梧县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分别签订了四份购买商铺协议,购买被告在苍梧县一高速公路路口开发的28幢商铺,总价款1400万元。合同签订后,原告分四次交付了购铺款1400万元,被告收款后却没有依约交付商铺给原告。原告多次向被告追索未果后,将其告上法庭。
主办法官了解案情后,得知被告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多年,行业知名度高且经济实力也较雄厚。主办法官便积极联系被告法人代表,耐心细致地做其思想工作,解释相关法律问题。通过主办法官明理释法,在案件开庭审理时,双方当事人当庭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自愿在9月17日前将28幢商铺交付给原告。(钟淋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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