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龙圩区好聚阁商行不慎遗失公章1枚,编号为:4504210002268,现声明作废。
清算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会于2016年3月28日决议解散本公司,现向社会公告,请债权人于公告之日起45天内向本公司清算小组申报债权。联系人:梁馨一,联系电话:18500633988。
广西馨一投资有限公司
2016年6月9日
清算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股东会于2016年5月13日决议解散本公司,现向社会公告,请债权人于公告之日起45天内向本公司清算小组申报债权。联系人:吴恒贵,联系电话:13087942465。
苍梧县恒远尚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2016年6月9日
遗失声明
藤县晟广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不慎遗失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正本1份、副本4份,编号:B3054045042202,现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
陈赵衡不慎遗失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1份,注册号:450421600060168,现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
祝新光不慎遗失林权证1本,坐落:藤县藤州镇贤德村河口组,编号:B450902139557,现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
广西藤县古龙供销社不慎遗失地方税务登记证(正本)1份,证号:桂地税字450422200284300号,现声明作废。
催款通知书
范婉莉女士、李耀龙先生:
2013年9月12日,你们与我俩签订了《经营场地租赁合同》,合同约定:你们承租我俩的坐落于梧州市长洲区西堤三路28号灏景尚都7号楼二层商场2号商铺经营餐饮业,2015年12月1日至2016年11月30日期间的月租金为人民币24684元/月,你们须于每月15日前付清当月租金。但你们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至今累计拖欠租金达6个月多,且经多次催款仍未支付,已构成严重违约。
现根据《经营场地租赁合同》第7.6条的约定,向你们发出书面催款通知,限你们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45日内付清拖欠的租金。若逾期不付清的,我俩将提前解除租赁合同;且特别告知,一旦逾期未足额付清欠款,该租赁合同从本通知发出之日起第46天解除,不再另行通知。
届时,将委托律师通过法律途径追索欠款,请你们予以重视,避免损失进一步扩大。
催告人:林健、黄杰玲
2016年6月9日
房屋交易声明
房易字(2016)52号
下列房屋经已签约成交,现新主申请转移产权,如对产权等权利有异议,请于声明登报之日起7日内书面报告梧州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新兴三路6-1号3楼,邮编:543002),并向原房主理妥,逾期即进行产权转移登记。本公告信息同时在梧州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信息网公布,网址:http://www.wzfg.com.cn/。
1.下三云路51号401房
卖方:严文光
买方:黄钰婷
2.工厂二路三和里133号402房
卖方:麦志耀
买方:赖燕玲
3.新兴二路4-2号后座1单元401房
卖方:陈桂英,吴伟芳,吴宇
买方:高亮
4.红岭路10号第19幢1302房
卖方:郑仕燊
买方:吴唐姬
5.云盖三路石鼓冲224号705房
卖方:黄品荣
买方:黄金荣
6.新兴二路67号304房
卖方:麦志健
买方:徐坤霞
7.中山路5号501房
卖方:钟启良
买方:钟晓鲲
8.苍梧县龙圩镇龙湖一路36号
卖方:曹美琴,张华森
买方:李宗明,李宗成,李宗威
9.银湖南路21号H幢1单元302房
卖方:李泓志
买方:何智杰
10.西环路中段58号3号楼1单元301房
卖方:洪云,黄宁
买方:黄翠群
11.吉祥路5号11号楼1501房
卖方:季仙菜,胡飞高
买方:莫乐燕,陈革成
12.工厂二路下冲3号702房
卖方:梁秀金
买方:周焕新,周林彬
梧州市房产管理局
2016年6月9日
新闻推荐
6月10日,在梧州园博园,一个外地旅行团正在参观梧州展园。李欣鞠 摄本报讯(记者 曾燕) 6月10日,记者从市旅发委及市内各大旅行社、景区和酒店了解到,2016年广西岭南风情旅游文化周暨2016年中...
苍梧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苍梧县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