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近日,梧州市纪委通报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典型案例,分别是:
1.藤县大芒界油茶林场党支部书记、场长黄欢朝违反廉洁自律规定问题。2015年间,黄欢朝利用职务之便,多次在单位报销应由其个人支付的费用及违规组织本单位职工公款旅游。2016年6月,黄欢朝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共计9277.3元已全部退缴国库。
2.苍梧县文化馆党支部书记、馆长陈小敏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4年4月,陈小敏以“春节活动”名义,违规向单位16名职工发放津补贴共计7500元。2016年6月,陈小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项已全部退缴国库。
3.长洲区城监监察协管大队三中队队员何荣违规使用公车问题。2016年6月6日上班时间,何荣违规驾驶公务用车非法营运,获利4.22元。2016年6月,何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蒙山县夏宜瑶族乡民政办主任莫运贵违规大办宴席问题。2015年11月,莫运贵违规大办乔迁新居宴,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16年6月,莫运贵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上述案例再次说明,在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党员干部作风明显好转的新形势下,仍有个别单位或领导干部顶风违纪,造成恶劣影响。各级各单位要认真吸取教训,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让“十个严禁”生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准确把握“四种形态”,注重抓早抓小,及时发现、纠正不良倾向和苗头,对顶风违纪的行为要点名道姓公开曝光,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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