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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过渡房为棚改户解决住房困难

来源:西江都市报 2016-02-06 00:00   https://www.yybnet.net/

本报讯(记者 谢韵 通讯员 蒋亚平)百花冲片区棚改工程于9月下旬发出《房屋搬迁通知》,通知已签订协议书的棚改居民于2017年1月31日前搬离。对棚改工程中未能如期搬离的棚改居民,万秀区棚户区改造工程指挥部办公室将提供过渡房解决住房困难。日前,记者从万秀区棚改办获悉,梧州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已经安排了800套位于红岭一号小区附近的红岭公共租赁住房,作为万秀区四大棚户片区改造临时安置过渡房源,租金为每平方米6.5元。

9月下旬,万秀区棚改办发出《房屋搬迁通知》,要求2017年1月31日前,与百花冲棚改工程项目实施单位签订了协议书的棚改居民,其人员、财物均要搬离房屋,并将房屋及其附属物移交梧州市安鹏建设有限公司拆除。不过,尽管目前百花冲片区已经有不少居民购置了新房,但部分居民能够入住新房的时间或晚于2017年1月31日。

针对在棚改工程中部分居民或将面临的购买商品房交房时间晚、房屋装修未完成等问题,万秀区棚改办已向有关部门申请将公共租赁住房作为过渡房,以解决棚改居民的住房问题。日前,梧州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已经安排了800套红岭公共租赁房作为棚户区改造临时安置过渡房源,专项用于万秀区四大片区棚改项目搬迁户的安置,过渡期为三年。

临时安置过渡房的入住对象为无房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3平方米(含13平方米)的自有住房、承租公有住房及其他保障性住房的棚改项目搬迁户。如棚改项目搬迁户购买的预售商品房为该户家庭的唯一住房的,在该商品房交付使用前可比照“无房户”安置。

万秀区棚改办相关负责人表示,800套房源位于红岭一号小区附近。待房源全部移交后,万秀区棚改办将对棚改居民进行摸底调查,了解居民的需求并进行合理安排。该批房源的租金为每平方米6.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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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0-01-01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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