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谢韵 通讯员 蒋亚平) 为了加快城市医疗事业的发展,梧州市计划对梧州市妇幼保健院实施扩建,需征收大学路36号第2幢房屋,涉及20户居民。目前,相关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方案已经落实,项目组的工作人员及时入户向居民进行了相关宣传。
据悉,从1984年起,梧州市妇幼保健院一直坐落于蝶山一路28号。然而,随着市民健康需求的日益增长,2015年,该院医疗保健门诊服务群众已达46万多人次,住院分娩和住院治疗的市民达9000多人次,但目前该院仅有一栋6529平方米的业务楼。
为了进一步改善该院就医环境,梧州市计划对梧州市妇幼保健院实施扩建,拟在该院东南侧扩建一幢建筑面积为38540平方米,结构为地下2层、地上20层的业务楼,并配套建设给排水、通讯电视等系统。项目扩建需征收大学路36号第2幢房屋,涉及居民20户。
10月12日上午,梧州市妇幼保健院扩建项目工作组的人员,带着《梧州市妇幼保健院扩建项目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方案》等材料开展入户宣传工作。
据介绍,《梧州市妇幼保健院扩建项目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方案》中的征收补偿方案,包括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两种,被征收人可以任选其一。选择货币补偿方式的,被征收的房屋按市场评估价计算;选择房屋产权调换方式的,被征收的住宅房屋按套内面积计算,被征收的非住宅房屋按建筑面积计算。
当天,工作人员还将《梧州市妇幼保健院扩建项目货币化安置奖励的实施办法》发放到居民手中。根据该实施办法,对在签订了《梧州市妇幼保健院扩建项目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安置协议书》12个月内(含12个月)购买了商品房(含二手房)的被征收人,包括万秀区人民政府作出梧州妇幼保健院扩建项目征收决定公告之日(2016年9月23日)后购买了商品房(含二手房)的被征收人,将给予购房奖励或直接货币补偿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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