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欣鞠 通讯员 王秋声)记者从市委宣传部获悉,梧州市第三届“鸳鸯江”文艺创作奖评选工作已开展复评,共有40部文艺作品进入复评。
“鸳鸯江”文艺创作奖是市政府设立的最高文艺奖,每年评选一次,按文学、舞台艺术、影视剧、展览等艺术门类设立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评选作品包括小说、散文、诗歌、文艺理论、歌曲、舞蹈、戏曲、曲艺小品、广播综艺、广播剧、电影、电视剧、网络剧、书法、美术、摄影等。
本届“鸳鸯江”文艺创作奖在6月启动评选工作,户籍在梧州或在梧州工作的创作者在2015年期间创作的作品均可参评,非梧州户籍的作者以梧州市为主要素材创作的,在区内外产生较大影响且对宣传梧州有积极作用的作品,经奖励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也可参评。经各县(市、区)组织申报和推荐,共有211部文艺作品进入初评,并选出了40部文艺作品进入复评,由自治区有关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来评定。
市委宣传部相关负责人表示,“鸳鸯江”文艺创作奖从2014年设立以来,激发了梧州市文艺工作者的创作热情,打造了一批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有机统一的优秀作品,在国家级、自治区级文艺奖项评选中屡获佳绩。同时,从第二届“鸳鸯江”文艺创作奖起,由市委宣传部组织传统媒体、网络媒体平台对获奖作品进行集中展示,并通过美术、书法、摄影作品现场专场展和“鸳江欢歌”文艺周周演等形式,集中展示获奖作品,让群众零距离欣赏艺术作品魅力,共享文化艺术发展成果,鼓励梧州市文艺创作的繁荣发展,打造城市文化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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