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单位(人员)生产经营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散装花生油,我局已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至2016年10月30日,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也未缴清罚没款及加处罚款。因无法直接送达和邮寄送达《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根据《食品药品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八条,现予以公告送达。限相关当事人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我局领取《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逾期视为送达。
如当事人对我局作出的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不服,可于收到本催告书3日内进行陈述和申辩。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梧州市阜民路18号6楼
联系电话:0774-2037899
受送达人名单:
戴金连,原梧州市蝶山区悦发粮油店经营者,身份证号码:4525241975****3426,《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文号:(梧万)食药监食罚催〔2016〕6号;
许开炎,原万家惠油坊经营者,身份证号码:4525241969****3437,《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文号:(梧万)食药监食罚催〔2016〕7号;
陈平,原平姐油坊经营者,身份证号码:4504211975****5521,《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文号:(梧万)食药监食罚催〔2016〕8号;
韦芝全,原梧州市万秀区珍记油房经营者,身份证号码:4525241962****1432,《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文号:(梧万)食药监食罚催〔2016〕9号;
李德昌,原经营地址:梧州市蝶山一路紫荆花园1、2幢负一层8号铺,身份证号码:4504211984****1534,《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文号:(梧万)食药监食罚催〔2016〕10号。
梧州市万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11月15日
新闻推荐
鼓励文艺创作打造文化品牌 第三届“鸳鸯江”文艺创作奖评选开展复评
本报讯(记者李欣鞠通讯员王秋声)记者从市委宣传部获悉,梧州市第三届“鸳鸯江”文艺创作奖评选工作已开展复评,共有40部文艺作品进入复评。“鸳鸯江”文艺创作奖是市政府设立的最高文艺奖,每年评选一次...
梧州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梧州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