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笔者到梧州市妇幼保健院做检查,按照正常程序挂号开单缴费检查,通常验血等检查结果不是马上得到,等到我拿到检验结果,再找开检验单的医生的时候,医生称要重新挂号缴费(10元/次)才能帮看检查报告给出诊断结果。如果我的检查报告不是当天得到,我是不是拿了报告后,每次给医生看检查报告都要重新挂号?
市卫生计生委网络发言人回复:
一、梧州市妇幼保健院根据2005年下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服务价格》规定,诊查费是指医务人员提供技术诊疗服务收取的费用,收费计价单位为“次”,收费说明里并没有指出每次诊疗必须给出诊断结果才能收取诊查费。
二、儿童、孕妇的定期保健体检,与其他疾病就诊的情况有所不同。其他疾病就诊,医生可能根据症状、体征就能先给出一个初步诊断并予以经验性的药物或物理治疗,而孕期检查有可能在来诊之前的所有项目都是正常的,只不过到了一定的孕周就要做该时间段的孕检项目。比如,一名孕妇来进行孕期检查,一开始,医生要先了解孕妇的情况,包括“孕周大小、以前所做过的孕期检查项目有没有异常、现在的胎监情况、按照当前孕周该进行哪些项目的检查等”,医生了解这些情况后为孕妇开具相应的检查单据,这已经是一次完整的诊疗行为,所以收取诊疗费。这与网友及市民理解的“要给出了诊断结果才算完成了一次诊疗”存在一定的偏差。
三、市妇幼保健院针对就诊情况的不同,对医生做出工作指导意见:如检查结果正常,不需要进一步做健康咨询指导或检查、用药治疗的,医生不应该收取诊查费。若检查结果异常,需要进行下一步检查或用药治疗,医生做出诊断结果或健康咨询指导的,就完成了一次诊疗行为,可以收取诊查费。如果病人是找首诊医生以外的医生看检查结果,由于无法判定病人是否属于找多名医生重复咨询,医生要重新全面了解病人以前的病史和检查情况才能给出指导意见,所以可以收取诊查费。
四、按市妇幼保健院相关规定:病人要先到挂号处缴纳诊查费并领取挂号小票才能就诊,其实只是将诊查费预存进病人的健康卡中,并没有划入系统实行真正的收费,病人需要凭挂号小票到相应的诊室排队候诊,这是为了避免一些不自觉的病人以让医生看检查结果为理由随意插队,导致与正常排队候诊的病人产生矛盾,也减少了那些因检查结果存在异常的病人因需要缴纳诊查费进一步治疗来回多次跑动。当病人的检查结果无异常,不需要进一步做健康咨询指导或检查、用药治疗的,医生只要不刷病人的健康卡,诊查费就不会划入医院收费系统进行扣除,该次诊查费会留在健康卡中,市民下次就诊可以使用,市民也可以在挂号处要求退回诊查费。
五、梧州市启动新一轮医改政策,目前主要针对的是取消医疗机构的药品加成销售、取消挂号费的收取、提高诊查费、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一方面有利于减轻患者的医疗负担,另一方面也是为了提高对医务工作者技术知识价值体现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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