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陈晓雯) 在梧州,很多市民也许听说过器官捐赠,但可能没想过会出现在自己的身边。然而,在刚刚过去的七月份,这却成为现实———藤县人陈彩园在去世后无偿捐赠了肾脏、肝脏和角膜。这在全市引起了极大的关注,也引发了群众热议。
知晓度低参与者寡
8月1日下午,25岁的物业公司职员文小姐来到市红十字会,正式填写“中国人体器官捐赠志愿书”,成为梧州市第五名参与器官捐赠的红十字志愿者。
文小姐说,以前她对器官捐赠了解不多,看到媒体相关报道后,她深深地被这名平凡女性的伟大举动所感动,产生了要参与这项公益活动的想法。“我认为,死后健康的器官能治病救人,等于生命获得重生,很有意义。”
事实上,由于缺乏专业的机构接受咨询登记,梧州市遗体(器官)捐献事业曾陷入这样的尴尬:2007年,一名热心市民曾到市红十字会反映,希望能在死后捐献器官。然而,当时梧州并未开展器官捐赠活动,相关机构亦不知如何接受这名市民的善意。
“我们起步较晚,市民知晓率不高,导致参与率较低。截至目前,全市仅有五名市民参与填写志愿表。”市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黄超亮坦承。
据介绍,我国每年有150万人需要器官移植,但是仅仅不到1万人能够得到供体,大多数患者依靠药物和机器维持生命,在与病魔的斗争和苦苦等待中离开了这个世界。为解决这个问题,我国在部分省(区)进行器官捐赠的试点工作。2011年7月,在广西成为中国人体器官捐赠工作第二批试点省(区)后,梧州市按照统一部署,由市红十字会开始着手进行器官捐赠的宣传、咨询、登记等事宜。这标志着梧州市器官捐献事业上升到政府引导规范的层面。
制度规范操作公开
采访中,记者深刻感觉到,受“死者为大”、“死后留全尸”等传统观念影响,捐献者及其家属大多经受了激烈的思想斗争和心灵煎熬。此外,还对捐献过程管理是否到位规范表示担忧。
“其实我也觉得捐赠器官的选择没什么不好,但就是有点担心操作过程,我想有很多人和我一样,希望捐献过程能更公开、透明和规范。”市民林绢表示。
遗体捐献不仅是一种为人类作贡献的高尚人格的体现,而且是以自己生命的光辉照亮别人的生命,是对自身、对社会乃至对自然的一种积极的人生态度和价值观。对此,黄超亮表示,市红十字会已建立起器官捐赠的工作机制,有意愿参与器官捐赠的市民群众,可以到市红十字会申请,填写志愿表,市红十字会将为志愿者建立相关档案。同时,在志愿者故去之后,市红十字会将根据捐献者生前意愿或家属要求,联络有进行器官捐赠移植资质的医疗机构,由专家和医疗小组对其进行相关评估,再进行手术,摘取功能良好的器官或组织,为器官衰竭急需器官移植的患者进行移植。
另外,对于部分市民提出器官捐赠后是否会被放弃救治的问题,黄超亮表示,相关医疗机构一定会尽救死扶伤的义务救治。只有当志愿者明确脑死亡后,才提出器官捐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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