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真不知道怎么感谢你们!是你们无偿提供法律援助,才使我们家的赔偿款得到了落实。”日前,藤县太平镇岑×一家给藤县法律援助中心送去锦旗。去年岑×家突发火灾,经鉴定,起原系电源电压突变所致,而供电部门却推卸责任不予受理,最终是该中心提供法律援助,帮岑×打赢了官司。
藤县法律援助中心自2004年成立以来,着力为残障、下岗、低保、外来务工等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无偿地为他们伸张正义、挽回损失、排忧解难,撑起一片正义的“法治晴空”。截至去年底,该中心累计受理承办法律援助案件1728件,受援人数3986人次,帮助受援人挽回和避免经济损失8000多万元,成功平息重大群体性纠纷事件37起。近十年来,该中心多次被评为县、市、自治区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2012年被司法部评为第四届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2012年,该中心主任卢轩被评为全区十佳法律援助工作者,今年1月被评为全国法律援助优秀服务标兵。
为保障法律援助工作正常开展,最大能力帮助困难群体维权,该中心建立“绿色通道”,及时受理、简化手续、特事特办。同时,该中心以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履行社会承诺,积极构筑维权网络,除在县城建立法律援助中心并设置群众接待室外,还在全县16个乡(镇)189个村委(社区)分别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和法律援助联络站,将服务触角延伸到基层,使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更加畅通无阻。
面对每年该中心提供的法律援助量不能满足法律援助案件的需求量这一矛盾现实,近年来,该中心成立了法律援助志愿服务队,定期组织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入社区、下农村、进企业开展法律咨询活动,受理法律援助案件,使全县困难群众真正享受到政府“法律援助套餐”带来的实惠。同时,对行动不便的困难群体实行“上门服务”,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做到能援则援,能助则助,扩大法律援助的覆盖面。截至目前,该中心通过各种形式提供义务法律咨询达60多万人次,提供上门服务5000多人次,帮助300多名困难群众争取到了自己应有的权利。(黄群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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