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陈某和王某因涉嫌伪造公司印章罪被依法逮捕。
本报讯(记者 冯旋 实习记者 吕聪)又打广告又招聘销售人员,表兄弟二人自称某医药公司咸阳地区经理,光环的背后,竟是两人精心策划、导演的一场骗人钱财的阴谋。8月24日,经渭城区人民检察院批准犯罪嫌疑人陈某和王某被依法逮捕。
轻信广告 应聘者中“连环计”
昨日,记者在市公安局渭城区刑警大队新兴中队了解到,家住国棉七厂的王女士报案称,在广告上看到一个医药公司招聘销售人员。该公司自称是“济南隆祥医药有限公司”咸阳地区经理的陈某,又是签合作协议、股份转让,又是以资金周转为由,先后骗了自己21300元。由于当时签合作协议时王女士看到,协议上陈某还盖了两个药品公司的印章,自己也就没多想,可当王女士去药店推销药品时才被告知,陈某的公司根本就没有两药品的销售权。去工商和税务机关核查后发现,也没有陈某的公司。王女士这时才发现被骗急忙赶到人民路一家写字楼内陈某的办公地点找陈某,发现已经人去楼空,陈某也联系不上。
私刻公章 表兄弟演“双簧戏”
接到报案,新兴刑警中队经调查取证,去年陈某在西安三桥附近花80元私自刻制了两枚公章。刻好公章,二人开始假借两公司的名义,打广告招聘销售人员。王女士去应聘时,陈某先是提出要签合作协议,向王女士索取押金2000元。后来陈某提到有个表弟王某也是他们公司的,因家中有事要转让自己持有的西咸区域50%的销售股份,王女士就签了股份购买协议,并支付给王某12000元。后来,陈某又以公司资金周转或市场开拓为由,先后从王女士处索要现金7300元,共计21300元。
证据确凿 “经理”变成“阶下囚”
据新兴刑警中队办案民警说,在与陈某所谓代理的“吉林好药师医药经销有限公司”和“济南隆祥医药有限公司”两家公司联系后得知,两公司对陈某刻章之事是毫不知情,陈某和王某也没有他们公司的药品代理权,更不存在股份转让。从目前掌握的情况,陈某和王某二人至少构成伪造公司印章罪。
目前,两名犯罪嫌疑人已被羁押在渭城区看守所,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之中。(D)(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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