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大修期间,影响到车辆的行驶速度,高速公路方仍全额收取通行费,一直为广大车主所诟病。近日,西安吴剑指“高速公路不高速”,要求省交通运输厅返还车辆通行费50元,案件已被雁塔区法院立案受理。
据吴女士称:5月2日下午3时27分,其驾驶小轿车从潼关收费站进入连霍高速向西安方向行驶,由于潼关到临潼段道路大修施工,使其直到下午6时10分才回到西安,但是收费站还是收了50元钱,她认为违反了等价有偿、公平合理的法律原则。
据悉,案件将择日开庭审理。
(据《陕西日报》) C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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