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冯旋 实习记者 吕聪)两姐妹从小跟着养父母四处“卖艺”,平时练功不认真便会挨打。10月23日,姐妹俩因不堪忍受,逃出了演艺团在任师傅的帮助下报警,谁知,两姐妹的养父母报案称孩子“被拐”。到底是“虐童”还是“被拐”?
两姐妹称受虐被“解救” 养父母报警孩子“遭拐”
25日,临潼区栎阳街道办观高村30多岁的村民任某打110报警称,他从阎良区“人贩子”手里解救出了两名10多岁的女童,孩子现在他家里。民警在任某家见到了两个女孩。任某叙述了事情经过:“23日,他在阎良区庄里新村办事时,观看过一个民间演艺团的杂技表演。当晚,他在回家路上遇到了曾表演节目的两个女孩,她们哭着说‘从小被人卖进演艺团,并遭虐待\’。”“她们说那个团长很坏,老打她们”,在孩子的哀求下,任师傅见两个孩子瘦小可怜,就将她们直接带回临潼的家里。
临潼警方调查得知,24日凌晨,两姐妹的养父母向阎良警方报案称,孩子“被拐”,阎良警方正在加紧搜索“被拐”的两个女童。经两地警方初步调查,事发前,两个女童在泾阳籍薛(音)某夫妇自办的民间演艺团表演杂技。而薛某夫妇就是月月、欣欣(化名)的养父母。薛某夫妇经常带着两个女孩在西安、咸阳周边农村演出。23日晚,薛某夫妇带着两女童在阎良演出结束后,月月和欣欣失踪。夫妻俩寻找未果,于次日凌晨3时报警。26日,月月、欣欣这对10多岁的小姐妹被送到泾阳王桥派出所。
“她们再也不愿回养父母处去”
昨日上午,记者在王桥派出所见到了正与民警谈笑的欣欣和月月,欣欣还在民警前撒娇,户籍民警安警官为她梳理头发时,她却显得很温顺,当记者询问孩子的情况时,月月止住笑容躲进屋内,而欣欣收敛笑容低下头,过了许久,她才说,“从小被人卖进演艺团并遭虐待,那个团长很坏,老打她们”在和记者进行交流后,欣欣又说,“平时,她和姐姐在杂技团表演杂技,可是经常挨打。”,“演得不好肯定要挨打,演得好了也可能会挨打”,更别提上学了。月月右小腿上的伤疤,就是因练功不好被打的。她们再也不愿回养父母处去。
泾阳警方着手调查“虐童”事件
王桥派出所李所长告诉记者,月月和欣欣被移交到派出所后,民警见到这两个可爱的孩子都很喜欢,安警官还专门给姐妹俩购买新衣服,经过几天的相处,欣欣、月月和干警们打成一片。同时,该所调集所有力量着手调查“虐童”事件及两姐妹领养手续是否合法。目前,孩子主要存在以后的养护问题。如孩子没有法定的监护人,警方将联系县民政等部门妥善安排。
记者来到团市委学少部,一工作人员说,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未成年人到了受教育的年龄接受国家义务教育是受法律保护的,同时,利用未成年人乞讨或者组织未成年人进行有害身心健康的表演活动,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D)(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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