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媒体报道,1月1日,西安一名46岁妇女为讨欠薪爬上30多米高的塔吊。据了解,她采取过激行为是为了讨要包工头拖欠她和老公的7万多元工钱。
新年临近,农民工维权的话题又将老生常谈,可依然有许多农民工不能如期拿到辛苦劳碌一年甚至几年的工钱,无法回乡举家团圆。于是,各种极端讨要工资、工伤赔偿等事件屡次见诸报端。
在林立的高楼大厦、繁华斑斓的城市背后,总有一群以出卖劳动力来换取微薄收入的农民工大军出没,他们为当地经济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成为当地经济生产和社会生活不可或缺的力量;与此同时他们又处于弱势地位,时常不得不成为被侮辱和被伤害的对象,其权益的保障和维护始终是一个沉重的话题……
农民工由于流动性大,文化程度相对较低,主动提出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的法律意识淡薄。即使农民工愿意或主动提出签订协议,有些企业为了推脱责任也对签订协议的事情淡而化之。在一个劳动力买方市场的大背景下,蜂拥进城的农民工能找到事情做已经很不容易,哪里还有更多的谈判筹码?而且,无证照的家庭作坊和个体加工点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现象也时有发生。不少工厂生产不稳定、劳动管理不规范,克扣、拖欠工资的问题比较突出;部分企业劳动条件差和超时加班加点现象仍比较严重。于农民工而言,从事危险性高或重体力劳动者居多,一旦发生工伤失去劳动能力就意味着彻底丧失了生活来源的保障。社会保障机制跟不上,维权成本高,诉讼耗时长,这一切都使得农民工的维权之路变得艰难。
笔者认为,首先农民工应增强自身法律意识,懂得给用工单位套上法律的“紧箍”,有规避劳动风险的基本素质,做好侵权的必要防范,一旦发生劳务纠纷或工伤赔偿,一切均有法律来维护权益。
其次,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落实政策,包括农民工的社会保险机制的完善等,劳动仲裁、劳动监察甚至是法院等部门为农民工开通“绿色通道”,便于农民工发生纠纷时及时、快速进行维权。进一步完善农民工维权的相关法律法规,为农民工提供更切实、更便捷的维权依据。降低维权成本,压缩维权时间,使农民工能快速、有效地处理劳务纠纷,把农民工的利益最大化。
社会保障、医疗保险、司法援助、劳动仲裁等部门应联合起来为农民工提供强有力的维权保障,将这一执法主体的前台进行前移,设置企业黑名单,按最高上限处罚等,对不合作企业、有常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以及不履行工伤赔付的企业实行严惩重罚的措施,为农民工提供一个用工的“绿色环境”。
总之,农民工维权不是债务追讨的简单个案,而是当下较为普遍的一种群体性社会问题,作为一个社会性问题,就不简简单单是一个人、一个部门或一级政府的事,只有在法律的构架下以及社会的人性化管理之下,才能切实维护农民工的权益。(C)(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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