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工商局工作人员现场为群众讲解如何分辨假冒产品。 记者王峻 摄
本报讯 (记者 王峻实习记者 唐冰)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也是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正式实施的第一天。当天,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消费者协会和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西安市消费者协会分别在西安新城广场、 钟楼盘道市邮政局门前举行活动,现场向群众宣传新《消法》,受理消费者维权咨询及投诉。
当日9时30分,西安新城广场、钟楼盘道市邮政局门前人流如织,省、市有关单位宣传咨询台一字排开,工作人员现场向群众发放新《消法》和消费维权知识等宣传资料,耐心解答群众咨询,并受理消费者维权投诉。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王吉德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修改后的新《消法》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范围进一步扩大,力度也进一步加强,同时也对工商部门赋予了新的任务,提出了更高要求。正如今年“3·15"的主题“新消法新权益 新责任"九个字所诠释的,相关部门肩上的担子更重了, 但也有了更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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