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杜静波)8月27日, 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省司法厅副厅长田萍就陕西省三年来实施法律援助民生工程进展情况作通报。
从2011年起, 陕西省连续三年将法律援助纳入省政府民生工程,累计投入资金2100万元, 保障了法律援助工作的持续发展。三年多来,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82000余件,受援人数84950人,挽回损失合计9.8亿元。
田萍表示,下一步,陕西省将不断扩大受援范围,强化管理,提高服务质量,进一步完善服务网络体系,让更多的困难群众享受到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
援助服务圈:“城市半小时、农村一小时"
田萍介绍,目前,陕西省在省、市、县三级建立法律援助机构共118个,依托工、青、妇、残联等部门和乡(镇)、街道司法所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3000余个,在村组、社区人民调解组织建立法律援助联系点,已构建“法援中心—街道、部门、社团—社区(村)"三级网格组织体系,形成了省、市、县、乡、村“五位一体"、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覆盖全省的法律援助服务网络体系,全力打造“城市半小时、农村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争取在未来两到三年,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建立临街一层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
援助范围:向城市拆迁等民生领域延伸
实施三年来,全省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坚持应援尽援的原则,不断降低门槛,扩大受援范围,将服务范围扩展到了就业、就医、社会保障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领域,有效地维护了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法律援助办案数量年增速达到20%以上,位居全国前列。其中,承办的“山阳县48名农民工硒肺病法律援助案"、“内蒙古某公司西安分公司百余职工讨薪案"等许多案件都受到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此外,陕西省还制定了《陕西省法律援助机构规范化建设基本标准》等规范性文件, 涵盖了法律援助各个工作环节,法律援助工作管理体系基本形成。
援助方式:创新思路推出多项便民措施
田萍说,全省各地不断创新思路,推出了多项便民措施,建立低保人群信息档案,发放法律援助卡(证),组建法律援助“出诊队",开辟“农民工绿色通道",“农民工接待岗",推出了一站式、预约式、上门式服务。 省司法厅还推行办案点援制,通过建立法律援助律师库,由受援人根据民事、刑事案件类型,选择具有专长的律师提供点对点服务。截至目前,全省“12348"法律援助专线电话电话咨询量已达145000人次,使群众感受到法律援助触手可及。
全省法律援助机构还积极参与各级政府涉法信访接待工作, 引导困难群众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 化解了大量的社会矛盾纠纷, 维护了社会大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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