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李荣 实习生 罗亚秀
规定,符合条件者即可享受高温津贴。然而,记者近日走访发现,一些从事环卫、建筑、快递等露天作业者,高温津贴并未落实到位,有些单位则以白糖、茶叶、饮料代替。
大多户外劳动者未领高温津贴
7月31日上午2时许,西安最高温度39度,路上行人格外稀少。
在西安市太华路,身穿长衣长裤的席宏正在清扫着路面,他顾不上擦去脸上汗水,趁着红灯间隙,他急速跑到马路中间,捡起垃圾后又迅速返回人行道。
就高温津贴,今年50岁、从事环卫工作12个年头的席宏说,他从来没有享受过这项政策。
在西安市新城、碑林、莲湖区,多数受访环卫工均表示,每年夏天,他们除了领到白糖、茶叶、绿豆和降温药品外,从未领到任何现金补助。
当日下午5时许,在新城区八府庄一处建筑工地,机器轰鸣,工人们正顶着烈日在露天下施工作业。 钢筋工老徐利用机器调试时间,迅速跑到工地水龙头猛灌了几口凉水。
钢筋工老马告诉记者,他主要负责钢筋加工,从下午2点上班,一直穿着厚厚的工服,除忍受高温天气外,还时刻忍受操作间的“烘烤"。
关于高温津贴政策,老徐和他的工友们显得都很吃惊。“从来没听老板说过有高温补贴,有时天热得厉害,老板会给大家买点啤酒和西瓜。"老徐说。
在对环卫工、建筑工、送水工、快递员、收费员等户外劳动者的采访中,记者发现,他们几乎都未领过高温津贴,而这项惠民政策,似乎也都与他们“无关"。
投诉成本高补贴额度小
2011年,省人社厅下发《关于发放高温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各类企业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从事室外作业人员每人每天10元, 其他人员每人每天6元,发放时间为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
实际上,除了高温津贴,夏季工作时还能领到防暑降温费。高温津贴和防暑降温费属于并行的两个政策,如果劳动者符合两个条件,既可享受高温津贴,又可领取防暑降温费。 防暑降温费发放时间为每年6月15日至9月15日,执行范围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在岗工作人员,从事室外作业的人员防暑降温费每人每天10元,其他人员每人每天6元。
7月28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做好高温天气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明确规定:认真落实高温津贴发放规定,各单位提供的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不得冲抵高温津贴。
但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高温天气下的工作时间调整、高温补贴并未完全落实,不少企业没有高温补贴。有的甚至用发放白糖、饮料、花露水、风油精等防暑用品替代防暑降温费和高温津贴。
“按照规定,高温津贴必须以现金形式发放,任何物品都不能代替高温津贴。"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监察局崔姓工作人员说,以前有人投诉过用人单位不发放高温津贴,但并不是很多,且大多数劳动者认为,投诉成本高、补贴额度小,有时甚至会面临被解聘的风险,使不少人对维权有后顾之忧。
职能部门应加大监督力度
“企业之所以用物品代替高温津贴,主要是因为劳动者维权意识薄弱。"省政协委员、西安博瑞税务师事务所所长林文俊说,从事户外劳动,增加作业人员的劳动强度,甚至会对身体造成影响,而高温津贴则体现了一种人文关怀,应该监督其落实到位,政府职能部门应加大对法律法规的宣传,提升劳动者维权意识。
林文俊认为,高温津贴政策从“指导性意见" 变成“强制性规定", 必须对用人单位违反相关规定作出详细、清晰的处罚规定, 对违反高温津贴规定企业,除追究责任外,还要加大处罚力度。 “只有让违规企业感觉到疼,才能让他们从思想上重视起来,从而维护更多劳动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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