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0月30日清晨,尽管户外寒风凛冽,但却丝毫未能阻挡住西安市长安区法院两位女法官,远赴杨凌示范区外出办案的脚步。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车程,两人终于抵达杨凌,但由于原告胡某尚未到达,两位法官只能把车停在高速公路出口等待原告。
两位法官这次要处理的案子是近年法院同时受理的两起起诉同一被告的案件,这两起案子分别由法院两个法庭法官承办。其中的一个案子是:模板公司与某建设工程公司之间的租赁合同纠纷。模板公司在按照约定向被告建设公司提供模板之后,被告却一直不支付模板款项。原告多年追索欠款,该建设公司要么一再推诿,要么躲避不见,原告于是无奈诉至法院。
两位法官多次联系被告,但被告却始终未到法院应诉。为了使案件尽快处理,帮助当事人尽快讨回欠款,同时,也为了节约司法成本,提高办案效率,两个法庭的女法官在协商后,决定一同前往被告施工场地,向被告送达起送状副本并督促其尽快应诉。
在原告的带领之下,半小时后两位法官终于到了被告方所在的施工场地,找到了被告方项目经理韩某。由于施工场地简陋,法官随即在工人们的临时宿舍里和韩某谈了起来,并向韩某送达了原告的起诉状副本,告知其诉讼权利义务,并向其申明了法律的相关规定。经过一个多小时的交谈,韩某对于其公司下欠原告方欠款的事实和欠款数额均无异议,并表示愿意给付原告下欠款项。但是,韩某告诉法官,自己只是个项目经理,具体还款事宜还需报告总经理决定,需要时间处理。为了防止被告公司再次推诿,两名法官依法向其送达了开庭传票,并告知其公司若未在通知的开庭日期之前给付原告欠付款项,则需按时到庭应诉,否则将依法缺席审理。谈话结束时,时间已到了中午,为了不耽误下午的工作安排,两位法官又匆匆返程。
令人欣喜的是,还没到预定的开庭时间,第二个礼拜周一的一大早,原告胡某便满心欢喜地来到法庭,告诉两位法官:被告方已经向其给付了模板款项。听到这个消息,两位法官原本悬着的心也瞬间落了下来,想着虽然是多跑了路,但当事人的权利却得到了维护,也算是不虚此行。临行时,原告对两位法官一再表示感谢。
本报记者晁阳王梅实习生孙倩许可通讯员刘纯博何俊英王阿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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