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城南“蓝山公馆"的业主,担心再不会有一次3元的停车费了。□ 记者原登荣文/图
国家发改委近日宣布放开24项商品和服务价格,其中就有备受关注的物业管理费和住宅小区停车费。1月8日,省物价局明确了非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小区停车服务等原属省管商品和服务价格,自1月20日起实行市场调节价。
价格放开,是否意味着住宅停车费和物业费价格会上涨?对于业主的担忧,省物价局服务价格处负责人表示:“涨价,物业公司必须征得业主同意,他们自己说了不算。"
物业收费标准须双方协商
1月12日上午,记者从省物价局了解到,目前陕西省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相结合的形式:普通住宅实行政府指导价,写字楼、别墅等实行市场调节价。
1月20日后,小区物业费和停车费会不会随着价格放开出现随意上涨?对此,省物价局服务价格处一位负责人明确表示,“以后普通住宅物业和停车收费标准,将由小区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根据物业服务标准和质量协商决定,自主定价,不需要再报价格主管部门备案或审批。但对协商确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须向全体业主公示,并接受群众监督。"
物业费和服务等级要挂钩
对于自主定价,家住西安市南郊“紫郡长安"的张秋表示担忧:“我们小区物业费每平米1.2元,服务却没有达到相应二级标准,但每次物业费还是得按时交。现在要是价格放开,业主肯定会有怨言。因为我们业主委员会还没成立,到时候想不同意涨价恐怕也没办法。"
家住西安“曲江华府"的王先生认为,业主和物业自主定价也可以,但要签订责任书,如果物业承诺的服务等级不能满足业主,业主有权拒交物业费。
负责“蓝山公馆"小区物业管理的李岚坦言,“要是随着物价和人员工资的不断增长,到了不得不涨的阶段,我们会在和业主沟通后适度调整。"
政府部门不会“一放了之"
对于业主担忧涨价,省物价局服务价格处一位负责人表示,“小区物业费和停车费“价格放开后,势必会促成物业公司形成竞争局面,这对业主来说,可能是一件好事,既享受了该有的服务,还不会有太高的价格。"
此次发改委新政,要求各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决定价格放开的具体时间和方法。陕西省如何执行?据悉,物价等相关部门还需进行进一步讨论和市场调研。
该负责人说:“业主和市民的担忧也不无道理,虽然价格放开,但业主可以就物业和停车费收取标准和物业公司协商议价,而且政府部门也不会‘一放了之’,行政主管部门会进一步细化、完善服务标准,出台相关政策,促进物业服务行业健康发展,物价部门也会做好监督工作,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稳定。"
要让业主明明白白消费
有媒体统计,2014年西安民生新闻热词“物业"高居榜首。此次物业费价格放开,是否预示物业行业将步入优胜劣汰竞争新时期?
“放开物业费政府定价后,没有业主委员会的小区应尽快成立。"省政协委员、陕西言峰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牛晓涛表示,如果物业服务不到位,业主委员会有权要求降价。
他认为,放开物业费、停车费政府定价,总体利大于弊。对物业方,新政策释放了行业合理利润,对探索更高服务标准提供了更大空间。对业主方,通过价格杠杆进行市场选择,必将淘汰一批服务质量不高物业管理企业,使业主能享受到更优质的服务。
“从西安市场看,没有几家物业公司是业主自己选的,大部分都是开发商的子公司或有裙带关系的,业主主张根本得不到重视。"独立地产评论人李连源认为,在这样态势下,首先应加强行业管理,净化物管市场,“涨价的前提是要提升服务"。
李连源表示,业主应参与到物业等级评定中。“对于物业服务机构来说,要认清自身的服务者身份,切实履行告知义务,要让业主明明白白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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