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刘曌琼 实习生 许瑶 李娜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制定了《推进药品价格改革的意见》,明确从今年6月1日起,除麻醉、第一类精神药品仍暂时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实行最高出厂价格和最高零售价格管理外,取消政府制定药品价格。
今日起五类药品取消政府定价
政府为啥放药价?放价的目的离不开来改革现行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完善药品采购机制,发挥医保控费作用,药品实际交易价格主要由市场竞争形成。
《推进药品价格改革的意见》中指出:推进药品价格改革、建立科学合理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是推进价格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对于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和转变政府职能,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和医药产业健康发展,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医疗卫生需求,减轻患者不合理的医药费用负担,具有重要意义。
而根据《推进药品价格改革的意见》,取消药品政府定价后,将按照分类管理原则,通过不同的方式由市场形成价格。涉及药价改革的五类药品分别是:第一类,医保基金支付的药品。由医保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医保药品支付标准制定的程序、依据、方法等规则,探索建立引导药品价格合理形成的机制;第二类,专利药品、独家生产药品。建立公开透明、多方参与的谈判机制形成价格;第三类,医保目录外的血液制品、国家统一采购的预防免疫药品、国家免费艾滋病抗病毒治疗药品和避孕药具,该类药品通过招标采购或谈判形成价格;第四类是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仍暂时实行最高出厂价格和最高零售价格管理;第五类其他药品,则由生产经营者依据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情况,自主制定价格。
据了解,我国长期对药品价格实施政府定价,目前我国实行政府定价的药品有2700余种。对药品进行“最高零售价格”管理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起到遏制药价不合理上涨、保障患者权益等积极作用。但不可否认的是,随着医药技术的进步,我国绝大多数药品供应已得到有效保障,加之医保制度不断完善,使得“最高零售价格”这一政策发挥作用的空间越来越小,其弊端甚至引起公众的质疑。
对于此次政府放开药价,记者采访到西安北郊一家药企的销售经理,这名经理告诉记者,政府放药价可以说既是酝酿已久,也是发展所趋。他坦言:“制药领域有时考验的是做企业的良心,药品的最高定价往往是比较高的一个价格水平,不免会造成部分药品出现价格虚高的情况,反而增加了患者负担,对一些缺少竞争的特殊药品来说,这点更为明显。不过,政策出台我们并不感到突然。这是大势所趋,因为去年11月25日,国家发改委就公布了《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方案》,提出今年年内实现药品定价市场化。所以,在这方面我们企业也是早有准备的”。
陕西省药价市场稳定 目前不会出现大幅波动
药品“最高零售价”犹如一条红线,让不少药企在制定药价时有了指导和控制。因此,此次国家放开药价,百姓首先担心的问题就是药价是否会上涨?
5月23日,在渭南市方圆商厦一层的老百姓大药房里,熙熙攘攘的人群中张露女士正在帮年过六旬的母亲排队购买降压药。当记者告诉张女士6月起绝大部分药品定价将市场化时,张女士有点担心地说:“这样药价肯定会变高吧!”记者了解到,因为家里老人患有慢性疾病,需要长期服用多种药品,而老人经常服用的两种药品也不在医保范围内。张女士说:“每月买药已经是一笔不小的开销,如果将来涨价了,负担会更重。”提到药品定价市场化,家住西安市凤城七路的何朝霞老人和张露一样,第一反应就是担心药价会提高。“我心脏不好,儿子经常去北大街老百姓大药房给我买药”,何朝霞老人认真地说:“我并不主张政府放开,让市场来调控药价,这样大部分药品很可能出现垄断、哄抬物价,政府应该进行合理的价格管制,我们老年人基本都是药罐子,根本经不起这番折腾。”
药价涨幅关系到百姓的切身利益,而百姓担心药价上涨也是在情理之中。记者从陕西省卫计委了解到的情况是:陕西省药价市场稳定,不会出现大幅波动。省卫计委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多年以来,陕西省市场上的药品价格普遍低于“最高零售价”,已经形成比较稳定和良好的市场环境。同时,省内的公立医疗机构实行的又是政府集中招标采购药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价格不高于国家的最高零售限价、不高于药品最高历史中标价、不高于该药品在周边省份的中标价。
一家连锁医药超市的负责人告诉记者:“总体上说,药价只可能降,不会出现暴涨的现象。其实,药企之间的竞争非常激烈。光在我们店里,治疗一种常见病的药就有十几种,价格太高是没有竞争力的,因为绝大多数的患者是会选择性价比高的药品。”
而一位长期从事新药开发的研究人员也说:“不排除一些药会涨价,毕竟是市场说了算。但价格暴涨的可能性是不大的,其实开放定价一定程度上会刺激企业,让企业更加关注药品的创新和研发,将来药企间的竞争肯定是会越来越激烈。”
药品放价之后,监管不能放松
改革,不会也不能止于放价。完善药品采购机制、强化医保控费作用、加强医疗行为监管等内容也已被相关部门纳入工作重点。
药价涨不涨,药企是其中关键一方。记者在走访一些药企后也了解到,不少药企在欢迎政府放价的同时,也希望政府能够加强市场监管,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并提出更多支持深化改革的政策和措施。可见,开放药价是第一步,推进医药领域的改革仍有很长的路要走。
“因为为了争取市场份额,在竞标的过程中药厂都会尽量的放低价格。但是说实话,政府还是应该在这里边有所规定的,否则这种低价竞争会破坏市场行情,甚至影响到药品质量。药企作为盈利性的机构,每个环节必须得保持利润,否则也没有人再愿意去生产,就像现在很多止痛片、感冒药这样的低价药都必须靠着政府的补贴。因为实在没有利润,但是这些又是老百姓所需的。因此,政府的监督就显得尤为重要。”一家受访药厂的工作人员向记者解释道。他还给我们举了一个简单的例子,他拿来了一盒25毫克的阿司匹林说:“这盒药只需2元钱,可以吃两个月,想来这已经是很低的价格了。试想同样一种药却被别的厂家以8毛钱中了标,这就意味着售价2元的企业可能会失去给医疗机构送药的资格。而潜藏在这超低价药品背后的问题是,这样的低价药品是否会涉及到药品的质量问题?”
值得关注的是,《推进药品价格改革的意见》也提出:按照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要求,逐步建立以市场为主导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药品价格的直接干预。坚持放管结合,强化价格、医保、招标采购等政策的衔接,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同步强化医药费用和价格行为综合监管,有效规范药品市场价格行为,促进药品市场价格保持合理水平。
这就意味着,药品放开价格之后,必要的监管不会放松。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药品价格管理改革势在必行,这次药品取消政府定价就是一个好的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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