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孙佰明 记者 吕贵民)7月9日上午9点,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科长赵叶红和助理检察员孙佰明来到辖区大明宫派出所“上班”。
“我们在辖区的4个公安派出所试点设立检察官办公室,每周安排检察官固定半天时间到4个派出所轮流‘上班\’。”赵叶红介绍道。
未央区是西安市新的行政中心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进入快车道,各种利益冲突增多,流动人口聚集,刑事案件多发。对此,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检察院将审查环节前置,选调侦查监督部门业务骨干派驻公安派出所,把监督关口前移,对派出所承办的重大、疑难、复杂及适用法律有争议的刑事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保证提请批准逮捕案件质量,避免案件矛盾转移。从去年9月到目前,该院已在辖区公安机关4个派出所试点设立了检察官办公室。
看到赵叶红、孙佰明来到了驻派出所检察官办公室,大明宫派出所主管刑侦的副所长赵朝刚和民警就迫不及待地与检察官讨论一起刚侦破的涉及掩饰、隐瞒犯罪非法所得案件。
原来是当天早上,附近一单位职工向派出所报案,说晚上有人潜入他家偷走了一部手机。民警马上立案侦查,当时小偷还没抓到,但在一个二手手机市场的摊主手里找到了被盗手机。摊主称,市场价近5000元的手机,他是以1200元收购的,卖给他手机的人说是在路上捡的。
“我们刚把摊贩控制住,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新的解释,对这个摊主应该怎么处理?”
赵叶红回答道:“新法律解释制定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基本数额标准是3000元到10000元,咱们陕西省具体标准还没出来,应该会在5000元左右,建议你们首先要对手机价值进行鉴定。摊主说卖手机的人说是路上捡的,虽可信度不高,但也不能完全排除这一可能,万一小偷遇情况一时心慌将手机丢弃,作案人还没有抓到,是否是犯罪赃物还不能确定。所以我们的意见是,抓紧侦破案件,对摊主现在只能采取非监禁化的措施,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
对检察官的指导意见,赵朝刚副所长频频点头。
接着,当检察官们在看到大明宫派出所这个月的警情研判分析表时,不由得皱起了眉头。原来当月电动车被盗案发案率较高,赵朝刚副所长对此也很头疼。
对于这种情况,检察官孙佰明建议道:“电动车被偷直接关系到了普通老百姓的生活,这个事情一定要处理好。从刑事案件的角度来说,要严格按照盗窃罪两千元的立案追诉标准,还要做好涉案财物的价值鉴定、现场勘查,追赃扣押情况。从治安维稳的角度来看,建议你们在发案率较高的地段加强治安巡逻力量,加强对辖区群众的法治宣传工作。同时,发动辖区的居民大爷大妈们,让他们帮咱们盯着,做咱们的‘眼睛\’。北京有朝阳区大妈,咱们西安也可以有大明宫大妈嘛。”说到这儿,大家都笑了起来。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亚军说:“通过设立驻派出所检察官办公室,对派出所重大、疑难、复杂刑事案件适时介入,提前给派出所办理的案件进行‘把脉\’,引导侦查,利于促进派出所执法规范化水平,保证办案质量,这既体现了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也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具体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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