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成全勃)“灞桥区人民调解‘358’创新模式,充分发挥了三级组织和五个部门的职能作用,彰显了人民调解在\‘三调联动’中的基础地位和维护稳定、促进和谐、推动发展的重要作用,是新时期的\‘枫桥经验’,对推进全国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具有推广借鉴价值”。这是7月16日司法部调研组一行在实地查看、听取汇报后,对灞桥区“358”人民调解新模式的高度肯定。
2011年,西安市灞桥区经过几年的探索完善,建立了“358”人民调解工作新模式。“3”,即建立完善区、街办、村(社区)三级人民调解组织。区级成立人民调解协会和人民调解委员会,街道办事处(产业园)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2至4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和若干兼职调解员,各民间协会、驻地重点事业单位、大型企业建立调委会,村(社区)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区司法局发放案件补贴和经费补助,所需资金列入财政预算。“5”是指充分发挥综治、公安、法院、信访、司法行政五个部门的协调联运作用,通过设立联调对接窗口、派驻联络员等方式,实现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8”是指建立劳动人事争议纠纷、消费纠纷、物业纠纷、教育系统纠纷、医患纠纷、职工维权纠纷、食品安全纠纷、交通事故纠纷等八个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委员会,对本系统发生的矛盾纠纷依照《人民调解法》调解。
“358”人民调解工作新模式运行三年来,共设立各级调解组织303个、专兼职调解员2600余人。调处各类矛盾纠纷8160件,调处率100%,成功率达97%。
据灞桥区司法局副局长李万祥介绍,“358”模式最大的特点是促进了调解工作由传统型向联运型转变,由松散性向规范型转变,由事后调解向事前预防转变,由被动调解向主动调解转变,从根本上化解了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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