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证明本社区居民:住院是因为中暑了、出国旅游会按时回来、钱是不小心弄破的……
□记者 李荣
要想领到原单位每月100元钱的生活补贴,必须要有一张“自己今年81岁"的证明。近日,81岁的西安市民田大爷的离奇遭遇经曝光后,立刻引来诸多网友吐槽。记者采访发现,西安市多个社区居委会每天都承接着辖区居民各式各样的盖章要求,其中不乏一些奇葩证明:要证明“孩子是自己的"、证明“我没犯罪"、证明“按期返回国内"等。
社区成证明“大本营"
西安市碑林区建南社区,是一个普通的城市社区,然而在社区居民看来,居委会似乎是“万能"的,没有开具不了的证明。
8月21日,记者在建南社区采访时,恰逢一位陈姓居民前来办理“自己因中暑住院"证明。据该居民介绍,7月中旬,他中暑后在西安唐城医院住院治疗,由于当时身体虚弱,未能及时回商洛老家办理农村合作医疗报销。病好后,当他拿着医院病例、诊断书、住院清单等各种票据进行报销时,被当地政府部门告知“需所住社区证明是因中暑住院"。无奈,他只能再次来到西安。
“社区只能证明他居住在辖区内,并不能证明他是因中暑住院。"建南社区副主任王红说,其实,根本不用社区开具证明,因为医院的住院清单就是最好的证明。面对心急如焚的居民,王红也比较着急,最后王红只能为该居民开具一张居住证明。
“像这种情况,我们每天都能碰到,多的时候,一天有六七个。"王红无奈地告诉记者,在社区的日常工作中,开证明已经成为一项重要工作,社区也成了名副其实的证明“大本营",她甚至曾经一天开出5种证明。
看似“权利"实则负担
“办理遗产继承,公证处要求我们出具亲属关系证明;居民户口本、押金条丢失,也让我们开具证明;甚至是居民出国旅游,也要让我们开具其按时返回证明。"西安市新城区骏景社区主任张拓说,有时根本不用社区开具证明,但居民在相关部门办事时,总被要求在社区开具一些证明,这就无形中赋予了居委会“权力",也让社区工作陷入两难。
西安市碑林区开通巷社区主任王玉梅也有同样的烦恼。“居民找我们开证明,但有些事实我们并不清楚,也没法开具证明,有的居民就认为我们架子大,故意难为他们。"王玉梅告诉记者,除了婚育状况、收入、居住等常见的证明种类外,一些居民前来社区开具的证明让人哭笑不得,例如有位大妈不小心把钱弄破了,大妈到银行兑换,银行居然要求社区出具证明,证明大妈是无意弄坏钱的。
采访中,张拓向记者出示了一本被翻阅多次的登记簿,里面记录了居委会公章的每一次使用情况。登记簿已经记满几十页,据记者粗略统计,自今年3月份至今,不到半年时间,公章被使用200多次,开具的证明包括户籍证明、居住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多项内容。
“没有规章规定我们要这么做,现实却是各项证明工作都由我们承担。"张拓说,目前公章的使用严格遵循街道办的规定,要求社区必须核实情况后才能盖章,但是对于哪些证明能盖章,哪些不能盖,规定也没有具体的细化,无形中,这些证明就成了社区的负担。
期望为社区公章“减负"
采访中,不少社区负责人表示,居委会“责任无限大,权力无限小",许多职能部门的工作到基层都下沉到社区居委会中,但居委会的权力和要求则相去甚远。面对现实困境,部分居委会为了避免矛盾激化,只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只要符合实际情况就开具相关证明。
事实上,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易凤娇就表示,一些职能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都把社区公章当成了“万能章"。她建议,应该由民政部门牵头,集中清理要求居委会开具证明的项目。
王玉梅认为,目前要求社区居委会证明的内容五花八门、种类繁多,其中多是由相关部门向社区的转嫁职能,明显超出了社区居委会能够掌握的信息范围和所承担的职责。因此,她建议,相关部门应尽快规范社区服务职能,列出社区居委会日常出具证明事项明细表,将基层从“证明负担"中解放出来,社区证明工作最好能参照公安部日前列出的“18项不该由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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