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处500元罚款本报讯(记者 李荣)记者日前获悉,《西安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自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对机动车尾气超标排放处罚将更加严厉,此后,西安市对尾气超标的机动车处罚变为200元,对车辆冒黑烟上路最高处罚500元。 据了解,新条例实施前,如果环保和公安部门在道路上发现尾气超标的机动车,当场处罚50元并责令限期整改。新条例中对超标排放车辆及冒黑烟车辆的处罚力度进一步加大,处罚额度也相应提高。根据《条例》有关规定,在西安市行驶的超标排放车辆,由环保部门依法处200元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2000元罚款。如果“冒黑烟"的机动车上路行驶,将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擅自拆除、闲置排气污染控制装置的,将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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